生态司法就能走得更稳当了,为了绿水青山加把劲儿!

成都市新津区最近搞了个跨部门的协作探索,他们检察院和公安、农业部门一起开了个会,专门讨论怎么处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问题。这次行动主要是为了解决执法和司法在证据标准、危害认定、程序衔接这些方面的差异,把案子办得更顺溜,也让大家更相信法律。 之所以搞这个动作,一方面是因为生态保护这事挺复杂的。非法捕捞有时候涉及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一起处理,如果各部门标准不一或者程序不顺,很容易让人觉得执法是“宽松软”或者“一刀切”,影响法律效果。另一方面,现在老百姓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大家都希望执法更规范、更透明,这就逼着职能部门得加强协作、统一尺度。 这次协作机制建立后会有几个好处:一是明确了从“行政查处”到“刑事立案”再到“生态修复”的全流程规范,能让案件办理变得更标准更精细;二是部门联动能避免重复干活或者程序空转;三是把生态修复纳入责任体系;四是给别的地方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 从实际操作来看,新津区把这种案子分成了两类来处理。那种情节轻、自己吃点鱼又没造成啥实质破坏的,就罚点款、让他们去做修复就行;那种是为了赚钱、用禁用工具或者搞出严重后果的,就得把他们送进局子还得打官司。这种区别对待既吓到了坏人又体现了人情味。 以后这种跨部门的合作模式肯定还会在别的地方推展开来。随着生态治理体系越来越完善,执法和司法的衔接肯定会更紧密。只有把标准统一了、程序规范了、责任明确了,才能真正实现治理现代化。当然还得在细节上多琢磨琢磨,多培训培训人,多监督评估一下效果才行。 治理现代化说白了就是制度设计得细、部门配合得好。新津区这次探索说明基层不光要“各干各的”,更得“拧成一股绳”。只有打破部门之间的墙、把执法尺度统一起来,才能既惩罚了坏人又保护了环境。这样生态司法就能走得更稳当了,为了绿水青山加把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