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华阳公司破产清算陷入困境。管理人查证,公司账户仅余342.18元,除了部分车辆外几无可变现资产,连基本的清算费用和管理人报酬都无法保障。更棘手的是,不少车辆已被债权人占有使用。按常规流程统一收回、评估、拍卖,不仅耗时长,还要承担评估、保管、拖移、拍卖等费用,程序推进面临现实困难。
华阳公司破产案反映出当前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中的深层矛盾。在"尽可能挽救企业"与"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双重目标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破解执行难题,既考验管理人的能力,也检验营商环境的成色;本案最终走向不仅关乎具体债权人的利益,更将为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