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四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名单出炉 永泰县一镇九村榜上有名

(问题)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是找准抓手、立起标杆。当前,各地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治理效能提升各上进度不一,一些地区仍存产业链偏短、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人才吸引力不强等共性短板。如何通过示范带动实现整体提升,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 (原因)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福建持续深化“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推动“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走深走实。因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对象遴选。遴选采取自下而上申报与择优竞争相结合的方式,按县级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的程序,最终确定40个乡镇为示范乡镇创建对象、500个村为示范村创建对象,并于2025年2月13日对外公布。永泰县梧桐镇入选示范乡镇创建对象,永泰县9个村入选示范村创建对象,反映出当地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治理提升合力推进上具备一定基础和潜力。 (影响)名单公布传递出明确导向:深入推动要素向乡村集聚、资源向一线倾斜、机制向创新聚焦。对入选地区而言——示范创建不仅是一份认可——更意味着产业培育、乡村建设、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等上对标更高要求,需要路径探索、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上发挥“先行试点”作用。对全省而言,通过分批遴选、梯次推进,有助于在不同地貌类型、不同产业基础的县域形成一批可对照、可学习的样板,加快构建“点上突破—线上连片—面上提升”的推进格局,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 (对策)针对下一阶段工作,文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统筹,推动政策集成与资源配置协同,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域特点的乡村振兴路径。结合福建山海差异明显、县域特色多元的实际,创建地区需持续在三上发力:一是夯实产业振兴支撑,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市场化水平;二是提升乡村建设与生态治理质量,兼顾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补短板与公共服务均衡化,推动乡村从“环境整治”向“品质提升”转变;三是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完善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与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产业增值和公共服务改善中获得更稳定的收益与更可预期的保障。同时,要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要素集聚、机制创新和模式推广,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周边地区共同提升。 (前景)从实践看,乡村振兴以点带面、由示范带动整体提升,是一条投入更可控、成效更可持续的路径。随着创建工作推进,预计福建将健全“项目—资金—人才—考核”联动机制,引导资源向更能形成示范效应的领域集中;入选乡镇和村也将在产业升级、公共服务完善、治理效能提升等上加快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带动周边区域协同发展。对永泰而言,依托梧桐镇及对应的入选村的示范带动,若能特色产业培育、农文旅融合、集体经济壮大和人才回流机制建设等上取得突破,有望形成辨识度更强的县域乡村振兴样板,为山区县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可参考的实践经验。

乡村振兴是一项面向长远的系统工程,示范创建是起点,也是持续完善和迭代的过程。福建通过分批推进、以点带面的方式,正在逐步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格局。下一步,如何把“点上示范”转化为“面上提升”,让更多乡村共享发展成果,仍需要政策创新与一线探索同步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