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法治这把尺子得把好,既不能缺位不管,也不能越位乱动

法治这把尺子得把好,既不能缺位不管,也不能越位乱动。在3月9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报告时说,“坚决依法规制,促进科技向善”。这话虽然短,意思却明摆着:要用法治给科技铺好路,让创新不光跑得快,走得也稳当。 大家知道科技本身没好坏之分,但用技术的人可能会做出错事。历史上每次科技进步都能提高生产力、方便生活,可也跟着冒出来不少新问题。互联网让经济更活、生活更便当了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里说了,去年起诉利用网络犯罪的人有18.2万。 现在人工智能这东西已经到处都在用了,正重塑着我们怎么干活、怎么过日子。看着挺好的智能驾驶吧?最高法院专门通过案例说明,那辅助系统不能代替司机开车,要是你喝多了还敢开辅助系统上路,照样得担责任。 法律得跟得上时代的脚步。最高检的报告里提到,去年还起诉了1.9万人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这些事,办了3658件知识产权官司。最高法院审理过的一个案子里,恶意侵权的人被判赔偿3.8亿元,这种严格的规矩就是在给技术的原创和研发撑腰。 司法不能只看着案子判对错,还得想着怎么给创新留点余地。最高法院报告里提到“容错”的空间,说的就是这个理儿。比如那个做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公司出错了,但是他们已经尽力了,也没真给原告造成啥伤害,法院最后就没认定他们侵权。 任何技术进步肯定都要经过好多失败和试错。像人工智能这种正在摸索的领域,要是人家试错没带来实际损害就被拉去法庭上折腾,谁还敢去研究?这种判例告诉我们,司法不会因为害怕出乱子就把路堵死,而是会宽容一点。 不过话说回来,“容错”可不等于“放纵”。报告里还举了两个例子:张某这14个人把原公司的芯片技术给偷走了,被判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可郑某离职后找了新工作,跟以前的商业秘密没啥关系,法院就没判他违规。 这里面其实就有个分寸的问题:尽到义务去探索和合理流动的行为法律会保护;那些坏心眼想用技术侵权谋私利的人法律就得治治他。司法就是要把技术当工具用,让创新真真正正为人服务。 技术本身是中立的:AI能写诗也能编谣言;算法推荐能帮忙找东西也可能让人困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看不全世界。司法的任务不是把科技挡在门外去阻拦它发展,而是顺应它的节奏给它立规矩边界。 最后就是想说:法治这把尺子得把好分寸不能不管也不能瞎管;没有规矩的技术发展肯定要翻车;但要是管得太死又会让大家没了创新的劲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