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违约的背后,藏着一场长达6年的土地争夺战

300万元违约的背后,藏着一场长达6年的土地争夺战。早在2012年8月,元亨公司就已通过出让方式拿下37411.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并且把全部出让金都交齐了。尽管没拿到证,但公司已经填好了各种审批表,白城市国土资源局和政府也都在上面盖了章。本来案子在2018年1月11日就被白城中院给恢复执行了,可到了2018年1月,最高法那边就传来了不一样的声音。 事情要从国红和元亨公司的债务纠纷说起。双方原本签了和解协议,结果元亨公司自个儿认了账,说违约了300万元。国红申请恢复执行后,法院把案子重新立了起来。元亨公司不服气,说法院根本没立案就开始干活儿了,这理由被最高法直接给否了。 紧接着是一连串的质疑。那个实际竞拍的人到底是谁?因为国红没在淘宝上注册账号,她给了李洪杰一份委托书让他代拍。李洪杰在笔录里也承认是替国红来的。至于拍卖公告是不是假的?上面白纸黑字写着“没有土地证”,这和元亨公司说的伪造证照完全不是一回事。 至于要用哪条法规来审查异议?新规里的第31条肯定是优先适用的,但旧的《异议复议规定》第21条也不能完全不管。吉林高院用了后面这条来查元亨公司的申诉,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最关键的是,法院的执行裁定到底送没送到?2018年1月11日11点12分,法官用手机彩信直接发给了元亨公司的法人。你说没收到?这说法根本没人信。 最后还是最高法拍板了。根据事实和证据看,白城中院拍卖这块地是有法律依据的。整个司法拍卖的程序也很公正、公开。所以最高法把元亨公司的所有请求都给驳回了。这一次裁定就是最终判决,大家别再折腾了。 这场风波其实给我们提了个醒:“没办证”并不代表“法院没法处置”。只要你的土地来源干净、手续齐全,哪怕没登记在名下,法院照样能根据证据把权属确定下来并依法处理。而且“恢复执行”这道门槛其实并不高,只要被执行人违约了就能成法定事由,不管你违约多少金额或者多长时间。 关于网络拍卖的异议审查现在是越来越严了。新规里的第31条是首选的法律条文,但第21条还能起到兜底的作用。要是你要提异议就得把事实说清楚、理由讲明白才行,不然根本挡不住拍卖的进程。 时间回到2018年1月11日那天,最高法给出了最终的定论:所有人都别再浪费精力了。对于未来我们或许能做点什么改变现状?但对于过去那已经过去的诉讼程序来说,只能看着它往前跑了。这句“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重新开始”说得真好,玛利亚·罗宾森把这话放在法律里也同样适用:一旦启动了程序就只能向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