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启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年" 聚焦"两个维护"补齐短板

党的自我革命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中起到着不可替代作用。兰州市此次部署的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年"行动,正是在新时代新征程背景下,对巡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 从现实需求看,当前巡察工作在市县层面仍存在发展不平衡、工作质量有差异、队伍建设需加强等问题。这些短板和弱项制约了巡察工作整体效能的发挥,影响了党内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兰州市此举正是针对这些问题,通过系统性、全方位的改革创新,补齐短板、强化弱项、锻造长板、夯实基础,推动巡察工作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转变。 本次行动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以市县巡察机构"一流建设"为目标主线,以市委"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要求为牵引。这诸多部署充分反映了兰州市对巡察工作的关注,也反映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四大专项行动。其一是实施"党建领航"行动,打造一流政治机关。这要求巡察机构自身必须成为讲政治、守纪律、强党性的模范,以党建工作的高质量推动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其二是实施"监督提质"行动,坚持一流监督标准。这意味着巡察工作要更加针对权力运行,更加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提高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三是实施"整改提效"行动,确保一流整改质效。巡察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推动问题整改、运用巡察成果才是最终目的,此行动强调要让巡察工作的成果充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其四是实施"强基固本"行动,锻造一流巡察铁军。巡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的质量,需要在选人用人、培养培训、激励保障各上下功夫。 从时间安排看,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26年1月为安排部署阶段,确保各地各部门充分理解行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月至10月为全面实施阶段,这是行动的主体阶段,各项工作要在这一时期取得实质性进展。11月至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要对行动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这样的时间安排既给了各地充分的准备和实施时间,又确保了行动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兰州市此举还体现了市县一体、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巡察工作不是市级机构的事,也不是县区机构的事,而是全市一盘棋。通过推进市县一体"大巡察"工作格局建设,可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巡察工作体系,提高巡察工作的整体效能。同时,这也是兰州市在全省巡察工作中体现省会担当、争做表率示范的具体举措。 从监督效能看,巡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可以更加有效地发现和纠正权力运行中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一行动实施,将更强化党内监督的约束力,提升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巡察质量提升是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兰州此次行动既解决当前问题,又着眼长效机制建设,为新时代巡察工作提供了有益探索。随着措施落地见效,一个更加规范高效的监督体系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