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9日对一起涉及秦岭核心保护区非法穿越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出判决。
案件原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控,被告西安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穆某在组织户外登山活动时,未向参与者充分告知核心保护区的禁止性规定及潜在安全威胁,导致生态破坏与公共安全风险。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通过线上平台招揽游客,累计21批次、378人参与,非法获利4.2万元,其中部分活动因违规进入太白山国家级核心区已遭行政处罚。
问题:法律红线与监管盲区并存 秦岭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屏障,其核心保护区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地方法规明确禁止人为活动。
然而,部分旅游企业为牟利,利用消费者对自然探险的需求,刻意规避监管,组织高风险穿越项目。
此次涉案企业不仅未配备专业保障措施,更隐瞒区域禁入规定,导致参与者面临野生动物袭击、失温等生命危险,同时造成植被破坏、垃圾污染等生态问题。
原因:利益驱动与责任缺失双重诱因 行业分析指出,此类乱象源于三方面:一是部分企业为抢占小众旅游市场,不惜触碰法律底线;二是消费者生态保护意识薄弱,盲目追求“野趣”;三是保护区地广人稀,执法成本高,存在监管死角。
本案中,涉事企业甚至在收到行政处罚后仍继续组织活动,反映出违法成本与收益的严重失衡。
影响:生态与法治的双重警示 法院判决要求被告支付9800元生态修复费,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致歉,其意义远超个案赔偿。
一方面,通过“公益诉讼+行政处罚”的组合拳,明确了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民事与行政双重责任;另一方面,为全国自然保护区的合规旅游开发划出清晰界限。
数据显示,近五年秦岭区域已发生十余起违规穿越致困事件,此次判决有望形成司法震慑。
对策:协同治理与长效机制构建 法律专家建议,未来需强化三方面联动:一是文旅部门应建立探险活动资质审核制度,将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二是保护区需运用无人机、红外监测等技术提升巡查效率;三是通过普法宣传引导公众选择合法生态旅游产品。
西安铁路法院副院长王琪轩表示,将探索“生态修复令”等创新司法手段,推动责任主体实质性参与环境治理。
前景:生态优先导向下的行业转型 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此类判决将倒逼旅游行业从粗放开发转向合规运营。
陕西师范大学旅游研究院专家指出,合法生态旅游、研学旅行等模式更具可持续性,企业应通过专业导览、科学路线设计挖掘商业价值,而非铤而走险。
预计未来三年,相关诉讼案例及行业标准将进一步完善,为“绿水青山”提供更坚实司法保障。
这起案件的审结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法律信号:生态保护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商业利益不能建立在破坏生态环境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之上。
旅游企业应当树立合规意识,在开发旅游产品时充分考虑生态承载力和法律约束,向消费者提供既安全又合法的服务。
同时,消费者也应当增强生态保护意识,理性选择旅游项目,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通过司法手段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既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