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沙溪乡创新法治实践破解移风易俗难题 "法律明白人"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问题——部分乡村婚丧嫁娶领域的高价彩礼、攀比排场、滥办酒席等现象,长期以来既加重群众经济负担,也易诱发邻里矛盾与纠纷,成为基层治理中的“老大难”。

在德江县沙溪乡,群众对“遇事讲面子、办事看排场”的惯性认知曾较为普遍:一场婚礼比阔气、一次丧事讲阵仗,往往把人情往来变成沉重负担,一些家庭因“人情账”透支积蓄,甚至出现因操办过度导致返贫的风险。

原因——一是观念固化与法治意识薄弱并存。

少数群众对婚姻自由、公序良俗等法律理念理解不深,认为“照旧办”才体面;二是人情社会的从众压力较强,担心“简办丢面子”“不随礼被说闲话”;三是过去移风易俗多停留在口头倡导,缺少可执行、可监督、可追责的具体规则;四是基层治理力量分散,缺少既懂政策法律、又熟悉乡情民意的“纽带型”队伍,导致劝导难、落地难、巩固难。

影响——不良习俗的外在表现是铺张浪费,深层影响则是社会成本上升与治理资源被消耗。

一方面,群众把大量资金投入宴席、彩礼、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开支,挤压教育、医疗和产业投入空间;另一方面,因操办尺度、随礼标准引发的纠纷增多,容易在村寨内形成对立情绪,影响邻里互助与基层稳定;同时,大操大办还会弱化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与乡村振兴所需的文明治理、产业发展和乡风培育目标相背离。

对策——沙溪乡的破题路径,是把“讲道理”与“立规矩”统一起来,把“靠干部管”与“靠群众治”衔接起来,突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支点作用,形成“普法润心、建制定标、示范引领、监督落地”的治理闭环。

首先,靠普法把思想关口前移。

当地“法律明白人”常态化进村入户,结合群众听得懂、愿意听的方式,把《民法典》中婚姻家庭、公序良俗等条款讲清楚、讲明白;同时把“高价彩礼致贫、铺张操办返贫”等身边事作为反面案例,算清经济账、人情账、风气账,用事实促转变。

依托村民大会、院坝议事、村寨微信群等渠道,持续强化“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价值导向,让文明理念融入日常。

其次,用制度把边界划清。

沙溪乡推动各村结合实际修订村规民约,将彩礼额度、宴席规模、婚车数量、烟花购量等细化为可对照、可操作的标准,明确倡导与禁止事项,把移风易俗从“软倡议”转化为“硬约束”。

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红白理事会,由熟悉村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乡贤骨干与“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对红白事操办进行统一指导、提前提醒、过程把关,压缩不必要环节,减少铺张浪费,从源头降低操办冲动和攀比空间。

再次,以示范带动增强自治动力。

移风易俗既要制度约束,更要价值引领。

沙溪乡注重发挥“法律明白人”带头作用,从自己做起:婚事不拼彩礼、丧事不搞迷信、随礼不越界,以实际行动打破“面子文化”的惯性。

同时,通过“文明户”等评选与积分激励,把文明表现与村级公共服务、福利政策等机制衔接,形成“有荣誉、见实惠、可持续”的正向激励,引导更多群众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

最后,以闭环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制度要管用,关键在落实。

沙溪乡建立以“事前申报、过程监督、事后评议”为核心的监督链条:通过酒席申报、监督队跟进、公开渠道反馈等方式,把规则落实到操办每个环节。

对违规行为坚持“劝导为先、惩戒兜底”,先由“法律明白人”上门释法说理、讲清规则与后果;对拒不整改的,依规取消相关村级福利并公开通报,同时与乡镇纪检、司法等力量联动,形成有制度、有执行、有震慑的治理合力。

前景——从更大视角看,移风易俗不是简单“减酒席”,而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沙溪乡的探索表明,法治思维与群众自治并不矛盾:以法律明确边界、以村规民约细化标准、以理事会和监督机制保障执行,再以榜样示范与正向激励巩固成效,既能降低治理成本,也能增强群众对规则的认同。

随着“法律明白人”队伍持续壮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监督措施更趋规范,乡风文明有望从“立得住”走向“行得远”,为乡村振兴提供更稳固的社会基础与治理支撑。

沙溪乡的实践启示我们,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不能简单依靠行政命令,而需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

"法律明白人"作为连接法治与自治的桥梁,既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性,又具有群众身份的亲近性,是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

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如何将这一成功经验推广到更多地区,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唯有如此,才能让乡风文明建设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让广大农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改善的同时,精神风貌也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