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科技创新活动具有高投入、长周期、不确定性强等特点,风险贯穿研发、试验验证、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全链条。
近年来,科技保险在服务科研攻关、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探索不断,但总体仍存在覆盖面不均、产品同质化、对“从0到1”原始创新风险识别不足、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首险难”“续保难”、理赔与定价机制与研发进度匹配不够等问题,影响科技保险对创新的支撑力度。
原因——一方面,科技风险的专业性强,技术路线迭代快,项目失败与阶段性挫折的界定复杂,保险机构在数据积累、风险模型与专业评估能力上仍需加强。
另一方面,科技创新主体类型多样,既有承担国家重大任务的科研力量,也有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需求差异明显;同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成果转化收益波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不确定性,客观上提高了保险产品设计与定价难度。
再者,财政、金融、产业、科技政策之间的协同空间仍待进一步释放,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渠道与方式需要更清晰的制度安排和风险约束。
影响——意见的出台,意在以制度供给牵引市场创新,推动科技保险从“可选项”向“重要支撑”迈进。
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而言,更有针对性的保险保障有助于提升任务组织实施的韧性,降低关键环节因突发风险导致的系统性影响。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保险保障与风险分担机制的完善,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约束,增强企业敢闯敢试的底气。
对产业链供应链关键领域而言,围绕重点领域的保险供给扩容,有利于提升产业安全与稳定预期。
对保险行业本身而言,这将促进产品服务与专业能力建设,推动形成更成熟的科技风险管理体系。
对策——根据四部门联合发布的若干意见,政策安排从六个方面发力并提出20项举措:其一,强化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围绕重大科研攻关、重大工程与关键试验等场景提升保险服务能力。
其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保险服务下沉,提升对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可得性与可持续性。
其三,聚焦重点领域,完善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保险供给,增强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风险的覆盖。
其四,推动科技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鼓励围绕研发失败、试验验证、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环节优化保障方案,提升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其五,拓展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路径,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投资方式与服务模式。
其六,健全监督管理与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规范运行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行业稳健性,避免“重规模、轻风控”的倾向。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将与科技体制改革、科技金融体系完善同向发力:一是推动风险共担从单一主体向多方协同转变,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机构参与、企业受益的生态;二是带动科技评估、知识产权服务、数据治理等配套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识别与定价的科学性;三是促进保险资金更好对接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提供稳定预期。
随着相关举措落地见效,科技保险有望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更突出作用,成为科技创新链条上的重要风险管理工具。
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体现,也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要求。
随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日益健全,科技保险必将在护航科技自立自强、激发创新活力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