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金佳,在上海九家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专门负责遗产继承案件。他有着近20年的诉讼经验,非常擅长处理家事纠纷,2018年还被评为了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 金律师一直强调,当亲人离世时,及时通知所有继承人是一项法定的义务。这不仅仅是伦理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必须马上通知其他人。如果有人故意隐瞒消息,企图独吞遗产,这不仅违法,还会让自己陷入严重的法律风险。 比如家住上海浦东的张先生突然去世了。他离异多年没有再婚,父母也早就过世了,身边只有儿子张强和女儿张悦两个人。张先生生病住院时只有女儿张悦在身边照料。他去世那天晚上,张悦并没有马上告诉远在国外的哥哥张强,而是自己处理了父亲的后事。一个星期后,她拿着父亲的死亡证明和存折去了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张悦在公证处故意隐瞒了哥哥张强的存在,谎称父亲只有她一个孩子。好在公证员在核实关系时发现了不对劲,马上联系上了张强。张强赶紧从国外赶回来看到这个情况既伤心又气愤:难道自己因为在国外生活就失去了继承父亲遗产的资格吗? 这个案例反映出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很多继承人利用信息差来隐瞒被继承人的死亡消息。《民法典》规定了所有知道消息的继承人都有义务通知其他人和遗嘱执行人。如果有继承人故意隐瞒事实,法律后果非常严重:第一,隐瞒不改变继承份额;第二,可能丧失继承权;第三,还可能面临诉讼风险。 法律还规定了如果没人知道消息该怎么办:如果继承人里没有人知道被继承人去世或者知道了也没法通知的话,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的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负责通知。 针对这种情况,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金律师结合多年经验给了三条建议: 第一要保持亲情联络;第二要善用公示催告;第三要及时保全财产。 金律师认为法律设定通知义务就是为了保障每一位继承人的知情权和公平权。面对利益诱惑时守住法律底线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尊重。 除了处理诉讼案件外,金律师还擅长非诉谈判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他在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的工作中表现出色(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还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他提供遗产继承全流程法律服务:从早期遗嘱规划到后期诉讼维权都能处理好。他的服务特点就是理解力强、同理心强、善于倾听和沟通。 知情权是继承权的“哨兵”,别让沉默吞噬了属于你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