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男子与他人同居生子构成重婚罪

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2024年9月,美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重婚案。男子李某把妻子颜某的生育困境视为借口,偷偷给婚外女子李某某安排住处,并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并产子。颜某2012年10月产下一女后不久,李某某也生下了儿子。李某搬至李某某住处与她共同生活,把颜某抛在脑后。直到二人协议离婚时,颜某才把他的重婚行为告发给警方。李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认了一切。法院判定他有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李某与颜某结婚后。颜某婚后难怀孕,李某带她多次做试管婴儿手术,前四次均未成功。2011年他结识了李某某并发生关系。2012年初李某某怀孕时,颜某的第五次试管婴儿手术也成功了。李某坦白自己的婚外情后,夫妻感情破裂。2012年10月李某某生子后不久,颜某也生下了女儿。李某不再与颜某一起生活而是搬到了李某某家。 美兰区法院审理时认为李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并生子已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法官提醒公众要树立正确观念,忠于彼此、敬畏法律。此次判决也警示大家不要试图挑战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