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芸:把“物业服务”改成“物业服务”

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担任副主任的樊芸,是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她提出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这一建议很快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采纳。这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樊芸给大伙讲了她在调研时碰到的一个小故事。有位住在老旧小区的老人,她儿子平时去探望妈妈,车开到小区门口常被拦,物业说是车位紧张不让进。虽然儿子解释只是送母亲进去马上离开,可物业还是不答应。尽管双方多次沟通,问题一直没能解决。听完这件事,樊芸心里也挺不是滋味,她觉得这类小事虽然不起眼,但其实反映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她想通过改称呼来缓和这些矛盾。民法典里其实早就有了“物业服务”的说法,物业要签合同、维护秩序和保障安全。但现实中很多物业还在当“管理者”,门禁和车位成了卡人的地方。现在大家更看重服务体验,好的物业应该提供陪护、带教孩子打球等个性化服务。把“管理”换成“服务”,两字之差差别可大了。住建部同意修改条例也是好事。接下来还得看物业能不能真正转型,物业费怎么用得明白,业委会怎么组建得更方便。这是个好开头,只要处理好了就能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