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今天聊聊这恋爱分手钱该怎么算,看这些数字就知道事儿大了:0215万、1314元、15万、2017万、2017年、2337万、300万、32万、50万、520元、9万。主要牵扯到几个当事人:小美、林先生、翔安法院还有邱小姐。 先说说同居两年的一对情侣,男的起诉女的要回32万多。男方把转账记录都打出来了,说这是借款;女方却觉得这钱都是过日子和创业花的,哪有什么借钱。翔安法院审理下来,觉得俩人那时候关系亲密,又没有借条,男方也没法证明当时说过要借钱,所以驳回了他的请求。 法官特意提醒,没有借条光凭转账很难认定是借款。情侣间经济往来要留证据才行,像聊天记录或者借条这些都得有。 接着是小美为了帮阿强周转,把自己信用卡和网贷都刷爆了,一共套出15万多转给阿强。分手后小美拿银行流水去起诉要求还钱。结果阿强说早就还清了,还多给了几千块。法院一看觉得小美这是违规套贷借给别人的,合同无效了。最后判阿强返还剩下的9万多。 律师也建议情侣借钱得走流程。书面借条最好能有;实在没借条也得在转账备注写清楚是“借款”;保留聊天记录特别是对方承认借钱的内容;还钱时记得让对方打收条。 还有一个案子更夸张,林先生说邱小姐欠了300多万。他们恋爱时转账往来频繁得吓人:一会儿转520元、一会儿转1314元、再一下又转50万……金额根本没规律。而且林先生说这些是借款差额,但又解释不清为什么有这么多重复转账和备注为“还款”的大额款项。法院觉得证据不足也驳回了他的诉求。 给情侣提个醒:五要五不要给钱袋子装个“安全阀”。借钱必须留凭证;转账尽量走银行;大额赠与或者共同支出要留痕;出现问题及时协商别让矛盾变大;经济独立别混在一起。 五不要则是:别把信用卡借给对方;别用自己名字帮对方借钱;别随便给青春补偿费;别把表白写成借条;没有真实借贷关系时别乱打白条。 最后想说恋爱可不是挡箭牌哦!钱的事儿得有个记录才不会变成说不清的糊涂账。记住法官的话吧:先小人后君子该写的写该录的录该留的留别等分手了才想起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