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引发关注。位于泰安市宁阳县的江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被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经查,该企业在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涉及的经营活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该案件的查处再次提醒,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在发展与安全之间守住红线,既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也考验监管治理的精细化水平。随着监管手段升级和法治体系完善,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这应成为市场主体的基本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