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为追星买演唱会票,结果退款遇到了麻烦

初中生为了追星买了演唱会票,结果退款遇到了麻烦。她直接把平台告到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小禾喜欢一个明星,因为没经过妈妈同意,就用妈妈手机注册的账号买了两张票,填的观众信息都是自己。后来有同学行程改了,她先退了一张票,后来又重新买了一张。但等再去退票时,平台说之前退过一次就不能退第二次了,直接拒绝了她。 法院最后判了合同无效。法官问是不是孩子自己买的,小禾在法庭上说清楚了过程。法官觉得可以认定是她本人操作的。那未成年人能自己买演唱会票吗?法院看了看,小禾下单时才14岁,平时花的钱主要是买学习用品,演唱会门票超出了她正常的消费水平。而且门票是娱乐消费,不像买作业本那种必需品。这么大的事情孩子往往没足够的脑子去理解后果。所以这份合同一开始就是效力待定的。既然家长说不追认,那合同就一直不成立。 既然合同无效,票钱该不该退?双方都有责任。小禾的家长没看好孩子花钱,也没管好钱袋子;平台那边也没好好核实身份,也没告诉监护人一声。最后法院判平台退回一部分钱。另外,北京互联网法院还发了司法建议书,让平台以后处理孩子的纠纷得更谨慎点。平台回话说以后会改进。 更多新闻关注北京日报App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