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支付改革得跟慢病管理绑在一起

最近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还有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了个《指导意见》,主要就是想给基层的医疗机构撑腰。这回一共列了14条措施,像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优化价格管理、推进支付改革、提高结算效率、提升待遇水平、支持家庭医生签约,还有完善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这些事儿都提了。 先说基金这块,他们打算优化总额编制结构,把钱往基层多给点。对于紧密型医共体,总额付费也得做精细点,考核结余时要特别照顾基层。还有一点是定点覆盖范围要扩大,乡镇至少得有1家符合条件的机构被纳进来。 价格方面也有说法。10元左右的一般诊疗费就这么定了,差别别太大。至于上门服务、安宁疗护、互联网复诊这些项目,基层机构只要有条件都得用好。那些一、二级手术治疗、护理、影像检验等项目,不同级别机构的价格差距也得缩小点。 支付改革得跟慢病管理绑在一起。职工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能低于50%。门诊按人头付费可以试试和家庭医生签约联动。基层开长处方也方便了,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可以单次开不超过12周的药,而且这笔费用不算在次均考核里。住院报销比例也得拉开档次。 结算这块效率得提上去。符合条件的基层定点机构结算时间要压到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到了2028年起要实施三年行动,每年3月底前必须把上年度的清算做完。还要规范流程减轻基层压力。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得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统筹起来用。基本服务包里要是有医保项目就得管到位;个性化的服务包则由基层备案自己收个人的钱。 药品保障能力也得跟上。要打通“三级”用药衔接的路子;加快建设“医保药品云平台”;还有集采政策要扩大覆盖面。 便捷服务方面也有不少办法。鼓励搞智能办和智能咨询;给基层医务人员多培训培训政策业务。 最后就是紧密型医共体的总额付费了。覆盖门诊和住院服务、本地和异地费用就行。年度内因政策调整受影响的要及时调整指标;当年结余的不能直接扣次年的额度;考核结果要跟结余留用、次年总额挂钩;内部管理责任也得压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