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叫露某美的公司,把宇树科技告上法庭,因为有一个电子狗专利问题。他们在2025年6月25日买了这个专利,没过几天就发起诉讼,索赔高达8000万元。露某美说宇树科技的产品全面覆盖了这个专利中的关键技术,像四肢关节驱动、头颈部传感器集成这些。露某美还指出,宇树科技在电商平台上卖出了7800多万元的产品,宣称这款产品是全球首款消费级仿生机器人,还在利用宇树科技的好名声。露某美最初索赔的是500元,但同时也要求法院按照审计结果来判,还提出惩罚性赔偿,总额可能超过7000万元。 这个案子在2025年9月由杭州中院一审审理。法院发现宇树科技的产品没有包括露某美所称的“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这三项关键技术特征。露某美声称的“油漆变色”、“外衣更换”等不能等同于专利中的“可变色仿生毛皮”。杭州中院最终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驳回了露某美所有的诉讼请求。 露某美不服判决,把案子上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询问结束后一天,露某美又把赔偿请求从8000万元降到了最初的500元。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游云庭认为这个举动非常不正常,露某美先象征性地索赔500元,再提出高额赔偿要求,最后又降低索赔金额。他说这说明露某美缺乏诚信。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批评了露某美的行为:“其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滥用专利诉权和违背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会受到司法否定。法院还提到这个公司仅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与智能机器人毫无关联却在获权5天后就发起诉讼。法院认为露某美一方面说对方侵权获利数千万元,另一方面仅象征性索赔500元,“以法院审计为准”,其实是在规避高额诉讼费并向被告施压。 这个案子于2026年2月3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次判决给市场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专利权不是敲诈工具,诉讼更不是博弈筹码。游云庭认为这个判决有很好的示范意义。他也提到我国法律对于滥用专利诉权的反制手段主要是遏制恶意诉讼。由于恶意维权往往会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他建议相关规定应该进一步细化。 尽管这次案子已经结束了,如果被告认为这涉及恶意维权或者原告侵犯名誉权,他们可以对露某美进行起诉吗?游云庭表示我国法律目前对于这种情况有一定规定。他认为这次判决书详细披露了案件背景和异常行为并对违背诚信原则进行了谴责,这对市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