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创新环境执法模式 监督员首度参与免罚案件审议彰显透明度

问题:生态环境治理进入精细化阶段后,企业生产环节中小规模、偶发性违规仍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因管理疏漏或图方便,未按要求具备污染防治设施的场所开展喷涂等作业。这类行为量小、影响相对有限,但触及环保监管底线,容易引发“执法过严影响经营”与“监管过松削弱约束”的争议。如何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统一监管尺度,让执法过程更可感、可知,成为基层执法面临的现实问题。 原因:从案件情况看,既有一线员工图省事、环保意识不足的原因,也暴露出企业内部制度执行不严、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生产组织上,部分企业对喷涂、补漆等工序的场所要求、设施配套和操作规范掌握不够全面,遇到临时作业时容易产生“就近处理”的倾向。另外,生态环境执法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和企业对“免罚”是否合规、是否公正更为敏感,需要更清晰的事实呈现和更可核验的程序安排来回应关切。 影响:据介绍,2025年10月23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在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的打磨车间内进行补漆作业,总喷漆量不足2公斤。执法人员依法立案并责令立即整改。企业当日完成整改,对打磨车间实行密闭管理,并将喷漆作业全部转移至配备污染防治设施的喷漆车间规范开展。案件后续处置不仅关系个案结论,也传递出清晰导向:生态环境监管对违法行为的底线要求不变;对轻微违法、及时彻底改正且危害后果较小的情形,依法适用不予处罚机制,有助于引导企业把资源更多投入规范管理与持续改进,避免简单“以罚代管”。 对策:在案件审议阶段,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将“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力度”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程序中,首次主动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全程参与免罚案件讨论。会上,执法人员对调查过程、事实认定、整改验收以及适用法律依据作出说明;监督员围绕违法情节是否轻微、整改是否及时彻底、免罚决定是否合理等关键问题展开讨论,并对分局在依法监管基础上推进柔性执法、加强服务的做法予以认可。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参与关键环节,本质上是对执法裁量运行的一次公开“校准”:一上把免罚适用条件、证据链条和程序规则公开化,降低外界对“选择性执法”的疑虑;另一方面也促使执法机关事实核查、整改闭环、文书规范各上更加严谨,推动执法从“只看结果”向“过程可解释、可复核”延伸。 前景:当前,各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出制度创新举措。庄河生态环境分局的探索,既落实了省、市涉及的部署,也为基层生态环境执法提供了可借鉴的做法。下一步,要形成可持续的制度效果,关键在于继续细化免罚适用的统一尺度,强化对“轻微、及时改正、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等要件的量化与证据化要求,完善监督员参与的程序规范和信息反馈机制;同时推动企业完善岗位培训、工序管控和内部巡查,降低偶发性违规发生率。随着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期待提高、企业对监管可预期性需求增强,公开透明、规则清晰、兼顾治理效果与企业感受的执法方式,有望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降低环保标准,而是在坚守生态保护底线的前提下,以更科学、透明、可监督的方式开展执法。庄河生态环境分局的探索表明,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并不矛盾,可以实现统一。通过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让执法权在更充分的监督下运行,既维护了法律严肃性,也增进了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这种“阳光执法”的做法具有推广价值,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