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宣布,已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4.98亿元,资金已全部分配至全疆各地州市。此举措反映了自治区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关注,也为有关部门提前谋划、科学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创造了条件。 从资金投向看,此次下达的资金将重点支持六个方面的工作。其中,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是巩固生态保护成果的重要内容,通过政策激励引导农民参与生态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直接关系到生态系统的安全稳定;林草科技推广示范补助旨提升林业草原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林木良种培育和草种繁育补助为长远的生态建设提供种质资源支撑;林草湿荒综合监测补助则强化了对生态状况的动态掌握能力。这些投向涵盖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的全链条,体现了系统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的特点。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对于新疆生态保护工作意义重大。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林业草原生态保护直接关系到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持续投入改革发展资金,能够更巩固已有的生态保护成果,推动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向精细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这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等都具有积极作用。 为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这一机制形成了闭环管理体系,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监督制约。 自治区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上采取了多项措施。一上,严格按照转移支付规定,督促各地及时分解下达资金,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另一方面,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资金使用既符合规范要求,又能按时推进。在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目前,各地州市林草部门已开始办理对应的项目前期采购招标手续,表明资金已进入实质性使用阶段。这种提前下达资金、提前启动项目的做法,有利于各地抢抓时间、科学规划,确保项目按期推进,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益。
生态治理需要持之以恒,更需要精准施策。提前下达资金反映了前瞻性的保护思路。下一步关键是要将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把资金投入转化为看得见的生态效益和风险防控成果,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