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同一组检查结果引出不同诊断,患者对诊疗结论产生不信任 近期,深圳市民王先生反映,其因胸闷、呼吸困难前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就诊。
院方为其安排肺功能相关检查,包括肺功能激发试验、肺通气功能检查及一氧化氮呼气测定等。
门诊病历信息显示,检查提示轻度阻塞性肺通气功能障碍,支气管激发试验为阴性,呼气一氧化氮数值处于较低水平;在此基础上,医院给出支气管哮喘及胃食管反流等初步诊断,并开具相应处方。
王先生称,因对诊断存疑未按医嘱用药,随后在该院再次复诊,初步诊断意见未发生变化。
其间,他亦在心血管门诊完成动态心电图等检查,相关医师告知其胸闷不考虑由心脏疾病引起。
为进一步明确病因,他携带在中大七院完成的检查结果,前往深圳市人民医院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两家医院均提出慢性阻塞性肺病相关判断,与此前“哮喘”诊断存在明显差异。
由此,患者提出“是否存在误诊”的质疑,并要求退还诊疗费用、公开致歉等。
原因——胸闷病因复杂、诊断依赖综合判断,标准理解与临床路径可能存在差别 医学界普遍认为,胸闷、呼吸困难属于多学科交叉症状,既可能与呼吸系统疾病相关,也可能与心血管、消化系统乃至情绪应激等因素有关。
对支气管哮喘与慢性阻塞性肺病的鉴别诊断,更强调症状特点、诱因史、既往史、暴露史、体格检查、影像学与肺功能随访等综合判断。
部分检查指标具有“提示性”而非“定论性”,不同医疗机构在临床路径选择、随访周期、诊断表述(如“倾向”“待排”“前期”等)上,也可能出现差异。
此外,支气管激发试验阴性、呼气一氧化氮水平等指标的临床解读,需结合患者当时症状、用药史以及检测条件等因素综合评估;而慢性阻塞性肺病的判定亦常依赖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的肺功能结果、危险因素暴露(如吸烟、粉尘等)及长期气道炎症表现。
若病程较短、症状呈波动性或合并胃食管反流等共病因素,也可能增加临床判断难度,导致“诊断名称”在不同就诊点出现不一致。
影响——诊断分歧叠加沟通不充分,易放大矛盾并影响患者依从性 在本起事件中,患者因多家医院诊断不一而选择停药观望,体现出诊断争议对治疗依从性和健康管理的直接影响。
对医疗机构而言,若不能及时以通俗、可核查的方式解释诊断依据、鉴别思路及随访计划,容易造成患者对诊疗过程的质疑,进而演变为投诉与纠纷,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从更广视角看,随着检查结果互认、异地就医增多,患者跨机构就诊更为便捷。
诊断结论之间出现差异并不罕见,但一旦缺少清晰的“医学解释链条”和规范的纠纷处理路径,个案矛盾就可能外溢为对医疗公信力的误解,甚至形成“检查互认但结论不认”的社会观感。
对策——回归证据与程序,通过第三方机制厘清诊疗行为是否规范 针对患者诉求,中大七院相关人员提出,可通过人民调解或医疗损害鉴定等程序推进处理。
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此前在平台回应称,已就相关问题与患者沟通解释,但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并鼓励医患双方通过自行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及诉讼等法定途径依法依规解决争议。
业内人士指出,若患者认为诊疗存在过错,关键在于对“诊断过程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处置是否合理”“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及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专业评估。
相较于单纯比对“诊断名称”,医疗损害鉴定更侧重对诊疗行为的规范性审查与证据核验,有助于将争议从情绪对立转向事实与规则层面。
同时,医院亦可在合规前提下加强病历释疑、复诊随访和多学科会诊建议,向患者说明可替代方案与风险收益,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
前景——完善沟通机制与分级诊疗协同,推动纠纷化解更专业、更高效 随着公众健康意识提升和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提高,医疗纠纷治理正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延伸。
下一步,医疗机构可进一步强化门诊首诊的告知与随访机制,对胸闷等高不确定性症状建立更标准化的鉴别诊断提示单与复诊节点;对诊断存在分歧的情形,推动检查结果、诊断依据与随访建议的结构化呈现,便于患者理解与跨院衔接。
同时,卫生健康部门持续推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落地,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鉴定评估、司法救济之间形成顺畅衔接,有利于在依法依规框架内更高效地定分止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与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这起看似个案的就医争议,实则折射出我国医疗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课题。
在推进分级诊疗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大背景下,如何建立更科学的诊疗标准体系、完善争议解决机制,既关乎患者权益保障,也影响医患关系的良性构建。
当务之急是加快建立行业公认的临床路径和争议调解平台,让医疗纠纷化解在专业轨道内,避免消耗宝贵的医疗资源和公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