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基层公共服务部门的“同工不同酬”问题再次受到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某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同岗位公务员承担相同工作,却因编制不同出现明显收入差距,折射出当前人事管理中的结构性矛盾。问题现状显示,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收入约8万元,而同岗位公务员年收入约13万元。两者在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工作强度各上基本一致,均需承担群众接待、材料整理、政策落实等日常事务。差距主要集中车补、公积金、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上,其中仅车补一项,每月差额就达到800元。究其原因,这类差异与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安排密切涉及的。公务员与事业编人员执行不同薪酬体系:前者依据国家统一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长期形成的“双轨”管理格局,也使两类人员在职务晋升、福利保障等上存稳定差异。专家指出,在基层单位,该问题更为突出。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之间的工作边界正变得越来越不清晰。这样的现实影响不容忽视:一是容易削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在一些基层单位滋生“身份决定待遇”的观感;二是加剧人才向公务员系统的单向流动,影响事业单位专业队伍建设;三是与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调的公平导向不相契合。针对上述问题,多位专家学者提出三上建议:一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探索与公务员薪酬体系的衔接机制;二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分配更多体现实际贡献;三是逐步弱化编制因素,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探索“按岗定薪”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制定更科学的公共服务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展望未来,随着事业单位改革进入更深阶段,破解“同工不同酬”需要制度创新与落地实践同步推进:既要正视历史形成的制度差异,也要回应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实需求。如何在保持队伍稳定的同时稳妥推进改革,将成为衡量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观察点。
薪酬公平不只是数字差距,更关乎制度的公信力。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末端支点,每一名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都是政策落实的具体执行者。当“干同样的活、拿不同的钱”成为普遍感受,制度层面的回应就需要更及时、更有力度。让薪酬分配更多回到岗位价值与实际贡献,本质上既是对个体公平诉求的回应,也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稳固治理基础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