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在2月5日一起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买进口商品“零关税”的通知。这个政策从公布当天就开始实施了。这个通知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的居民在指定的商店里买的进境商品,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的部分,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还有国家税务总局给中新社记者赵建华提供了相关消息。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的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或者社保卡的中国公民,还有在海南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这些人每人每年可以免税购买1万元人民币的商品。这一政策旨在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满足民众多样化的购物需求。 这次公布的“零关税”政策对居民来说非常有吸引力。免税商品主要集中在日常生活所需上,比如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还有母婴用品等。这个政策还规定了一些限制措施。 比如“零关税”进境商品只能是最终商品,不能再次销售。如果个人违反规定倒卖、代购或者走私这些商品的话,三年内就不能再购买“零关税”进境商品。至于经营主体如果违反相关规定销售“零关税”进境商品的话,海南省人民政府会和有关部门一起处理和处罚他们。构成犯罪的话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政策的出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非常有利。通过这个政策给岛内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