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天然水域3月至6月全面实施春季禁渔 违规垂钓捕捞将依法从严查处

春季是水生生物繁殖的关键时期。随着气温回升,鱼类等水生生物进入产卵繁衍阶段,此时的种群最为脆弱。为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保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邛崃市决定今年3月至6月期间实施春季禁渔制度,覆盖全市所有天然水域。 禁渔期间的管制范围涵盖多个上。首先是捕捞活动的全面禁止,包括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手段的"毁灭式捕捞",这类行为不仅直接威胁鱼群繁衍,还会破坏整个生态链。其次是游钓的严格禁止,即使是河边垂钓这样看似无害的休闲活动,在禁渔期内也属违规行为。此外,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禁止买卖,商家若违规收购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至5倍罚款。 邛崃市天然水域中,岷江、沱江及其一级支流属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这些区域的保护尤为重要。在这些水域非法捕捞的行为将按照违反禁渔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案件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禁用渔具的范围明确具体。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等传统渔具,以及地笼、手抛网、甩网、粘网、三本钩、滚钩等常见工具均被列入禁用清单。此外,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现代化工具,以及钩宽超过2厘米的鱼钩也被禁用。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同样违规。 法律处罚力度严厉。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可达二十万元至二百万元,并可没收渔具、船舶。在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方法捕捞的,没收对应的装置和渔获物,罚款可达二百万元,并可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船舶。仅携带此类装置进入渔业水域,也可被没收装置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现实案例警示作用明显。禁渔期间,当事人利用围河网、电鱼机等工具在南河流域非法捕捞,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另有当事人采用掩罩及地笼网捕捞,被行政处罚一千元。这些案例表明,违规捕捞不仅面临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禁渔期外的休闲垂钓是允许的。休闲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不进行交易获利的垂钓行为。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根鱼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此规定既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也为群众提供了合理的娱乐空间。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监管,确保禁渔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禁渔既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水域生态的必要保护。只有更多人共同遵守、共同监督,才能让江河湖泊保持活力,让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邛崃市的禁渔举措,也为水域资源保护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