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 关注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公平改革

问题——部分农村老人基础养老金偏低,养老保障短板较为突出;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主要依靠财政补助。多地基层反映,一些高龄农村老人每月领取金额仍然不高,难以覆盖日常开支以及基本医疗、照护等需求,家庭代际转移支付压力随之上升。同时,社会上也出现“未缴费不应提高待遇”等争议,反映出公众对制度演进与城乡差异了解不足。 原因——制度起步时间、缴费能力和历史贡献核算方式差异叠加。一方面,职工养老保险建立较早,逐步形成与就业关系相绑定的缴费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扩大较晚,不少六七十岁以上农村老人处制度衔接阶段,缴费积累相对不足。另一上,农村老年群体长期以家庭经营和灵活就业为主,收入波动大、现金流有限,部分人在制度建立初期缺乏稳定缴费能力,即便有参保意愿,也难以通过短期补缴显著提高待遇。此外,农业长期承担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劳动力输出等功能,农村在支持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作出过贡献,但这些价值难以在个人缴费记录中体现,导致“贡献可见度”不高,容易引发误读。 影响——提高基础养老金既关乎民生底线,也影响城乡协同与社会预期。其一,基础养老金偏低会增加农村老年贫困和脆弱性风险,尤其在失能、慢病、空巢等情况下更为明显,不仅影响生活质量,也可能推高家庭照护成本。其二,待遇差距若长期存在,可能拖慢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削弱群众对制度公平的感受,不利于形成共识。其三,从扩大内需和稳预期看,提高低收入老年群体保障水平,有助于增强消费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稳定社会预期。 对策——坚持“兜底线、可持续、促统筹”,在制度衔接与财政投入上同步推进。第一,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重点向高龄、困难、失能等群体倾斜,强化保基本功能。今年全国两会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传递出补齐短板的政策信号。第二,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机制,引导财力更多向保障任务重、财政压力大的地区倾斜,避免地区财力差异更拉大待遇差距。第三,优化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同时对低收入群体保留必要补助,防止因缴费压力出现退保或断保。第四,加强政策解读与信息公开,向社会说明制度演进、群体差异和资金来源,减少用个案或片面信息替代整体判断,夯实理性讨论基础。第五,统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提高现金保障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长期照护支持、医疗保障衔接结合起来,提升综合保障效果。 前景——城乡养老保障均衡化是长期任务,关键在于循序渐进、精准施策。随着老龄化加深和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农村养老将从“以家庭为主”加快转向“家庭、社区与公共服务共同承担”。未来一段时期,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仍有空间,但需要与财政承受能力、基金运行安全和地区差异统筹考虑,进行、分层分类、动态调整。通过制度完善和公共资源更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有望进一步夯实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

养老保障的温度,体现在对最需要人群的托底能力。推动农村基础养老金稳步提高,不是削弱制度原则,而是对公平的必要校正、对民生底线的坚守。面对老龄化加速和城乡融合深化,只有在既有规则下持续完善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增进福祉,才能让更多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也为社会在共识中积蓄更稳固的前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