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广州黄埔区消委会接到群众反映,某美容公司为了吸引顾客,用9.9元、99元这样的低价项目当噱头,把消费者骗到店里充值上万块钱。消费者到店后,店家并不跟他们签订正式的书面服务合同,而是用口头协议或者服务登记卡来代替。要是消费者想退费,店家就说要审核7到10个工作日,以此为借口拖着不退。这个事儿涉及到多个消费者,大家都觉得很不公平。 黄埔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赶紧核实了消费者提供的付款凭证、消费记录和产品照片。消委会联系上商家想把事情解决掉,可是店长大爱摆架子,不肯配合。店长嘴上说产品渠道正规,却拿不出证明文件和书面合同,也不肯退钱。因为谈不拢,区消委会就联合了属地的市场监管所一起上门检查。一查发现,这家店在网上平台上大量发布9.9元、99元的低价项目广告,专门吸引顾客开卡充值。顾客的单次充值金额通常都超过了一万元。店家根本没有签订服务合同,退费时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而且店里卖的化妆品标签有问题,不能提供进货单据和合格证明。 面对这种情况,消委会只能依据相关法律对商家进行普法教育,并且把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给了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理。最终这家店给了多名消费者退了多收的钱。行政机关依法没收了涉案产品3盒、给了个警告还罚款7万元。 这个案子暴露了美容行业预付式消费的一些常见问题:有些商家用口头约定或者服务登记卡代替正式的书面合同,还拿“保护隐私”当借口不给明确的签约条款。这样一来,服务内容、价格标准、退款规则这些关键权利义务就变得很模糊了,消费者想维权特别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预付式消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消委会提醒大家要谨慎对待预付消费:一、验主体、慎充值:选证照齐全的商家,不贪低价的便宜。二、签合同、留证据:一定要签书面合同,保管好相关单据。三、盯信号、早维权: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消费或者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