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推进,相关商品与服务的交易频次上升、促销活动增多,价格信息成为消费者决策的关键依据。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1月13日发布提醒告诫,直指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乱象:有的经营者可能借机临时提价后再“打折”制造优惠假象,有的通过虚假标价、模糊收费项目诱导交易,还有的以次充好、夸大或虚报产品信息,导致消费者“看似省钱、实际吃亏”。
告诫书强调,参与活动的经营者及单位必须做到明码标价、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原因——价格秩序风险往往伴随政策红利与市场热度同步上升。
一方面,以旧换新涉及补贴核算、旧品回收、配送安装、延保服务等多个环节,收费项目更复杂,若标示不清或刻意拆分,就容易形成“隐性加价”。
另一方面,促销节点密集、线上线下渠道交织,部分商家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通过“先涨后降”“限时补贴”等手法放大营销效果,甚至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消费者。
再者,若行业组织治理不足,个别市场主体可能以联盟、协会等名义形成不当约束,触碰串通涨价、垄断价格的红线,扰乱正常竞争秩序。
影响——价格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惠民政策的获得感与市场信心。
若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问题蔓延,不仅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加家庭支出,还会削弱政策激励对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的带动效应,并可能挤压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循环。
对于设备更新类项目而言,若出现虚报信息、诱导交易等情况,还可能影响企业投资决策与产业链稳定,干扰市场预期。
对策——监管部门以“事前提醒+事中检查+事后严处”组合拳,推动价格秩序持续向好。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告诫中要求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守法诚信,严格规范价格标示和促销宣传,杜绝临时提价、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诱导交易、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明确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要发挥引导作用,推动合法经营与诚信经商,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依法查处,形成震慑效应。
依据价格法及相关规定,经营者如违反法律法规,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前景——在政策持续加力与监管持续趋严的背景下,以旧换新市场将从“促销驱动”逐步转向“规则驱动”和“服务驱动”。
一方面,明码标价、价格承诺履约等要求将促使经营者把竞争重心放到产品品质、服务体验与供应链效率上,提升交易透明度。
另一方面,社会共治将成为维护价格秩序的重要支撑。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鼓励群众监督,消费者若发现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随着投诉举报、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联动更加紧密,市场预期有望进一步稳定,政策红利也将更准确地转化为群众实惠与消费信心。
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离不开公平有序的价格环境,惠民政策的成效取决于执行过程的规范透明。
河南省此次出台的监管举措,既是对经营者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对市场诚信体系的积极构建。
唯有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经营者诚信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才能真正实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让国家惠民政策的阳光照进每一个普通家庭,在推动消费升级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