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的名字里有啥门道?

刚刚,大家都在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给咱们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民法典后,第二部用“法典”命名的法,而且是全球第一部把“生态环境法典”写进名字里的法律。这事儿一出来,好几个专家都特意分析了一下,大家想知道里面有啥门道吗?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说了,这部法典把三十多部以前零零散散的单行环境法都凑一块了,统一了立法理念和制度,以后执法和司法办事都有了统一标准,省了好多事儿,还能帮着国家治理体系变得更现代。 王灿发教授也提到,法典专门盯着老百姓“家门口”的烦心事来定规矩。比如隔壁邻居吵吵闹闹的油烟和噪声问题,这次新增了规划上的预防规定;要是野生动物突然冲过来伤人,你为了保命把它打伤了也不用赔钱;针对烧秸秆这种老难题,强调要科学精准管理;就连光污染、电磁辐射这些以前没怎么管过的新问题,这次也给了回应。这就好比给法律穿上了一层柔软的外皮,既有硬邦邦的约束力,又透着一股人情味。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觉得,这次编纂法典是对咱们新时代搞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做了个大总结。它盯着现在的新变化来应对新问题,比如说现在大家用的那种电动车电池、光伏组件之类的“新三样”,法典就把它们的废弃物循环利用责任给写进去了。还特意把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这些事儿规定清楚了。 至于怎么看待这个命名问题,秦天宝所长还特意强调了一下。别的国家搞环境法典一般都叫“环境保护”或者“环境”,咱们这次直接用了“生态环境”。特别是把“绿色低碳发展”专门单独拿出来成了一编,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头一回。这其实是把咱们老祖宗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那一套传统智慧变成了法律条文,给其他国家平衡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