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兼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近年来,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被害人保护的关注度持续上升。然而,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件存在“重结案、轻修复”“重惩罚、轻教育”的问题。由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和自控力尚未成熟,加上家庭监护缺位、学校管理疏漏以及社会不良影响,初次违法行为可能演变为持续性失范。此外,如果案件处理缺乏心理评估、社会调查和后续帮扶,不仅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也难以实现真正的矫治和回归。 原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要更强的专业支持和更紧密的协同机制。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法庭审理难以完成教育矫治和风险阻断。牡丹江的实践表明,推动少年审判向专业化、社会化和延伸化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东安区法院自上世纪90年代率先建立少年审判组织并逐步规范化运行,始终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全程。在队伍建设上,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引入心理、教育学等专业支持;在审理机制上,吸纳学校、社工、心理咨询等力量参与,提升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的可操作性;在普法宣传上,通过公开庭审、法治课堂、案例释法等方式,将预防工作延伸到校园和社区。这些举措有效应对了未成年人案件“多维成因、多点发力”的特点。 影响——以“可感知的司法”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实效。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现了当地少年审判从“程序正义”向“实质修复”的深化。一上,通过更具包容性和规范性的庭审方式,减少对未成年人的标签化和刺激,增强其对规则和后果的认知;另一方面,借助心理疏导、社工帮扶、家庭沟通等手段,将法庭裁判与家庭教育、学校管理、社区矫治相结合,推动矛盾化解和行为矫正同步进行。以蒋志红总结的办案规范为例,强调尊重、克制和不放弃的司法态度,优化庭审环节设计,注重教育引导,同时引入陪审员和社会力量的交叉讨论,既确保裁判公正,也督促家庭履行监护责任。此外,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和开展校园普法活动,形成“以案释法、以法促治”的传播效应,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家校监护责任。 对策——将“表彰”转化为可复制、可持续的制度安排。牡丹江两级法院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举措:一是推进法治教育数字化,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云课堂”等平台,整合庭审资源和案例资源,提升普法覆盖面和接受度;二是制定涉少案件人文关怀规范,推广温馨提示、心理疏导指引等标准化材料,确保办案标准统一、操作细致;三是建立判后跟踪机制,构建涉案未成年人回访数据库,联合学校、社区和家庭长期联动,重点关注复学复工、心理状态、交友环境和家庭监护等风险点,避免“判决结束、管理断档”。同时,少年审判的完善还需多部门协同: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监护干预,完善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风险治理机制,优化社会工作、心理服务等公共资源供给,形成预防、惩治、矫治、救助并重的闭环体系。 前景——以制度化创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深入发展。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实施,少年审判从“单一审判功能”向“综合保护功能”延伸将成为趋势。牡丹江的经验表明,少年法庭建设的关键不在于形式独立,而在于是否具备专业审判能力、社会协同能力和判后延伸能力。未来,若能继续完善社会调查评估标准,强化心理干预的专业准入和质量评估,平衡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并在社区矫治、职业教育衔接、被害人救助等建立稳定机制,将更有利于从个案治理转向源头治理,真正帮助未成年人实现可持续回归。
司法的温度不仅体现在判决书中,更体现在能否帮助迷失的孩子重拾人生方向。牡丹江少年法庭三十年的探索证明——教育与惩处并非对立——制度创新与人文关怀可以相辅相成。当越来越多的基层司法机构将“教育、感化、挽救”真正融入工作准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就不再是口号,而成为每个孩子成长路上最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