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借贷款项前的签字环节变得至关重要。不少有过贷款经历的朋友都会发现,明明手机审批时显示的利率还能接受,等到还款计划出来,实际要还的金额却和当初算的不太一样。这种偏差多半是因为计息太复杂,没把利息本金算清楚。为了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等”的老毛病,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在3月15日共同发布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简单来说,从今年8月1日起,不管是银行还是网贷公司,在借钱给个人时,都得把所有费用给借款人说清楚,还要折算成年化率告诉大家。 现在个人贷款市场越来越大,信用卡分期、消费贷、电商分期、买车贷款这些东西,已经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里。市场火了起来,问题也跟着冒出来了。有些机构喜欢把实际成本拆成利息、手续费、服务费好几个名目,这样一来借款人很难搞清楚真正要花多少钱。这不仅容易引发纠纷,还会让货币政策传导变慢,影响实体经济。 新规定的重点是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这张表里要写清楚借款人在正常还和违约时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每一项都要列明收多少钱、怎么收。注意哦,这张表对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所有放贷的机构都适用,不管你是在哪儿借钱,都得按这个标准来。 还有个特别的要求是:借钱的机构要管好自己的合作伙伴。现在很多贷款产品是好几家公司一起搞的,以前要是收了额外的费用,放贷机构就说那是“第三方”收的。新规可不再含糊了:除了明示表里列的费用,贷款人还有他的合作伙伴都不能再向借款人收别的钱了。 具体操作上也有讲究:线下办业务时,借款人要亲自在表格上签字;线上办的时候要弹窗展示让借款人看,还得强制看一会儿;在网上买东西分期付款时,支付页面上也要显眼地把成本展示出来。这次新规从8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新的业务必须这么办,老的合同还按原来的办。 对咱们借款人来说,这变化可太实在了:以前看合同累死人,现在看表格就行;把所有费用都换成年化率比较,谁便宜谁贵一眼就知道;逾期的罚息提前也说了,心里就有底了。当然关键还是看执行严不严。 从8月1日开始办贷款时,这几点要留个心眼:看年化数据判断成本;别光看强制阅读的那个界面就完事了;要是以后发现多收钱了,凭规定去找机构理论。签字之前不妨多花几分钟仔细看看那张表,每个数字都连着以后的还款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