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宜兴这边可真是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一次依法整治,彻底给堵住了漏洞。说是安全生产无小事嘛,责任重大得很。最近江苏省无锡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在例行执法的时候,把一家没拿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就私自开店的商家给查了。这个事儿其实就是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管源头风险的一个缩影。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万石镇一家卖电子烟花的店里检查时,发现里面摆了一大堆烟花爆竹实物。一问才知道,这家店根本没拿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这直接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规定这种经营必须得有证。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许可就擅自卖烟花爆竹的,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止非法活动、没收物品和违法所得,还能罚款。所以这次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就下了决心: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烟花爆竹、罚款3.2万元。这个数在2万到10万这个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毕竟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每个环节都有风险。无证经营往往储存条件差、质量没保障,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什么的,威胁大家伙儿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严厉打击这种无证经营很有必要。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监管和惩处体系还挺完善的。条例不光规定了要拿经营许可的条件,也把法律责任定了下来。除了罚款这些行政处罚措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还说了:非法生产运输什么的构成治安问题的,由公安机关处理;要是构成犯罪了就得坐牢。这就把行政查处和刑事司法连起来了。这次宜兴这个例子告诉那些想钻空子的商家:想避开国家监管、搞非法买卖肯定得吃官司。也提醒大家买东西时得多留个心眼儿:买烟花爆竹时要看商家有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千万别去那些没证的摊点买东西。挑产品时要看好外观有没有坏、标识全不全、是不是三无产品。选的时候还要考虑自己的情况和环境来挑药少点的C级或D级的那种。 这次宜兴对无证经营的查处就是基层应急部门尽责做事、守住安全防线的实践证明:搞安全生产必须得依法治理、源头防控、严格执法结合起来才行。一直抓烟花爆竹这种危险物品的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乱纪的行为也是法律要求更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咱们都得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一起守护好平安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