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住在天门石家河镇石南路上的60岁门卫何某,被一辆超速的现代小轿车撞成了十级伤残。虽然交警认定司机曾某负全责,可曾某死活不赔误工费,理由是何某都快61岁了,要么该让子女赡养,要么该领社保,哪里还会有工作收入。何某去医院治伤花了3.6万多块钱,对方还是不认账。没办法,何某只好把曾某告到了天门法院民一庭,不光要回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还坚决要拿回自己应得的误工费。法官经过仔细调查发现,何某在当地一家公司做门卫是有固定工资的,这是一条很关键的证据。出事以后他因为身体残疾没法再去值夜班了,实际收入肯定是变少了。根据这个情况,法官觉得侵权人必须把这部分具体的财产损害给赔了。最后法院判决曾某一共要给何某10万多块钱,这其中光误工费就有11817.44元。判决下来后双方都没上诉,赔偿款也顺利执行到位了。其实法律里面关于误工费的规定很清楚,只要你有实际的收入减少就行,跟年龄大小压根没关系。现实中很多60岁以上的老人还在务农或者打工呢,一旦因为受伤没法干活了,收入肯定就没了。这种情况下侵权人必须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说得很明白:误工费就是用误工时间乘以收入标准来算的。只要你有固定工作按实际减少的算就行,没固定工作的还能参照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来算。年纪大绝对不是免责的借口。所以这次判决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只要因为事故导致了实际收入的减少,不管多大年纪都有权利主张误工费。法律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利益而存在的,绝不会因为一个数字就抹杀真实的损失。下次再有司机或者雇主想用“你老了”这种理由推脱责任的时候,这份判决书就是最有力的反驳武器——年龄从来都不是免责的盾牌,只有证据和事实才是通行的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