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药房"虚假宣传乱象调查 内地企业冒充港商品牌违法敛财屡禁不止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电商平台活跃着二十余家冠以"香港大药房"名号的店铺,其销售的透骨膏、气血丸等产品虽标注"不能代替药物",却通过明星代言话术、暗示性疗效宣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标榜"香港品牌"的商品实际产自江西、福建等地,与宣称的"香港制造"明显不符。

溯源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涉事企业呈现三个典型特征:一是注册地高度集中,主要分布在江西宜春、福建厦门等地区;二是成立时间普遍较短,超八成企业注册于2025年后;三是经营范围混杂,部分企业同时登记有电子商务、科技推广等跨领域业务。

这种企业架构与正规医药企业存在显著差异。

此类现象并非首次出现。

公开资料表明,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就查处过类似案件,江西樟树、厦门集美等地曾对相关企业处以20万元左右罚款,处罚事由包括伪造品牌历史、消毒产品违规标注疗效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查中涉及的江西宜春市港选北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正是当年被处罚的主体之一。

法律专家分析指出,该行为已构成多重违法:第一,违反《商标法》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第二,涉嫌触犯《广告法》对医疗效果宣称的禁令;第三,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义的欺诈行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曙光表示:"企业通过境外注册空壳公司再反向授权内地主体的模式,本质上是规避监管的灰色操作。

" 平台责任缺失是乱象持续的重要原因。

虽然各店铺页面现均已添加"非药品"提示,但平台对店铺命名规则、品牌授权文件的实质审查仍显不足。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建议:"电商平台应当建立品牌授权追溯系统,对声称持有境外商标的店铺实行双重验证机制。

" 展望未来,随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即将实施,监管部门已着手建立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

香港卫生署方面回应本报查询时强调,将持续配合内地监管部门打击冒用香港机构名义的违法行为。

消费者对健康类产品的需求增长,不应成为概念营销的“温床”。

当“药房”“港产”等字样被频繁用于日用品营销时,更需要平台、监管与企业共同守住信息真实与宣传边界,让每一项“认证”、每一句“功效”都经得起核验。

以透明换信任、以合规促发展,方能让线上消费更安心、市场环境更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