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1月5日,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郑州市体育中学)在《郑州日报》刊发解聘公告,称单位职工吴侯仲因长期失联,导致工作职责无法履行。
公告明确解除聘用关系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12月31日,并援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作为处理依据。
该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此举引发社会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岗位纪律以及劳动关系处置程序的关注。
原因—— 从管理逻辑看,“长期失联”往往意味着用人单位难以完成正常的考勤管理、工作指令传达和绩效考核,也难以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的连续性。
对事业单位而言,岗位职责具有公共属性,人员缺位不仅是内部管理问题,更可能影响训练教学、后勤保障等具体工作链条的运转。
依法依规处置缺岗人员,是维护组织秩序、保障公共服务质量的必要环节。
与此同时,通过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也反映出在联系受阻情况下,单位需要采取更具可追溯性的程序性措施,以保证处理过程合法合规、证据链完整。
影响—— 一是对单位运行的影响。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创办于1956年,为郑州市体育局二级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教学训练管理等任务。
人员长期缺位将增加其他岗位工作负担,影响教学训练计划安排与管理效率,甚至可能对学生管理、赛事组织等环节形成连带压力。
二是对公共治理的影响。
此类案例提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仅要重视招聘与培养,更要强化在岗履职、考勤纪律和风险预警,形成闭环管理。
三是对社会预期的影响。
依法解除聘用关系的公开信息,有助于引导社会形成“岗位有责、失责必究”的规则意识,也提醒用工双方在聘用关系中应共同遵守合同和规章制度。
对策—— 围绕同类问题的预防与处置,可从制度、流程、技术、关怀四个层面综合推进:其一,完善内部制度,细化考勤、请销假、离岗报告和异常情况处置标准,明确连续旷工、累计旷工等情形的认定口径与证据要求,做到规则透明、执行统一。
其二,健全程序流程,强化人事处置的合规性与可核验性,在通知、调查、核实、研究决定、送达等环节留存规范材料,依法保障双方权利义务。
其三,加强风险预警,推动人事、考勤、财务等信息联动,对异常缺勤、联系方式失效等情况及时研判,尽早介入沟通和核查,避免小问题拖成“长期失联”。
其四,强化人文关怀与支持机制。
对出现突发困难、健康问题或家庭变故导致履职异常的人员,建立必要的帮扶、心理支持和复岗评估通道,在坚持纪律底线的同时体现管理温度,减少因信息断裂造成的对立与误解。
前景——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持续完善,依法用工、依规管理将进一步成为常态。
一方面,公开透明的处置方式有助于形成可复制的管理经验,促使各单位在“制度建设—过程留痕—依法处置”上更加规范;另一方面,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人员管理将更强调“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增能减”的机制导向,通过健全合同管理、岗位管理与绩效管理,实现队伍结构优化与岗位资源精准配置。
可以预期,未来类似情形的处理将更注重程序正义与风险预防并重,既维护公共机构运行秩序,也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涉及公共利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通过依法规范处理失职人员,事业单位既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也为广大敬业职工树立了正确导向。
这提醒我们,无论在什么岗位,履职尽责都是基本要求,长期失联、无故旷工最终只会面临制度的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应当继续完善人事管理机制,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够明确职责、恪守承诺,共同为公益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