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部门近日明确了新一轮土地承包延包工作的总体部署。
根据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在全国29个省份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整省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为30年,目前第二轮承包期即将到期。
做好延包工作,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乡村振兴的顺利推进。
中央农办主任在介绍相关工作时强调,延包工作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既要保护农民权益、维护农村秩序,又要适应农业发展需要的政策导向。
"大稳定"的核心要求是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
这意味着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更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这一要求的提出,源于对农民长期稳定预期的尊重。
农户在承包地上进行的各项投资和改良,都是基于对长期使用权的预期。
如果随意调整,不仅会打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可能引发农村社会矛盾。
因此,保持承包地的稳定性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小调整"则是对确需调整的特殊情形的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需要调整的特殊情况,比如人口增减变化、承包地灭失等。
但这些调整必须依法依规从严掌握,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个别农户之间进行适当调整,不能成为大规模重新分配的借口。
这种严格的调整标准,既保护了多数农户的权益,也为少数特殊情况提供了解决途径。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中央农办强调要保证公平公正、群众认可,确保平稳推进。
这要求各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更多用农民的办法解决农民的问题。
在延包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纠纷,需要通过民主协商、法律手段等方式妥善解决,让农民真正吃上"定心丸"。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农办在强调延包工作的同时,也对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提出了明确要求。
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平等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不能通过下指标、定任务、搞考核等方式硬推土地流转,更不能通过行政命令搞整村整乡流转。
这一要求纠正了一些地方在推进土地流转中存在的行政干预问题,确保流转的市场化、自愿化特征。
从试点范围看,29个省份的全面试点表明这项工作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条件。
前期试点地区积累的经验为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
各地在试点中形成的做法和认识,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
同时,全面试点也意味着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不同地区的农村情况差异较大,需要各地在中央原则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
延包工作的顺利推进,对于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民进行长期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基础。
通过延包,农民可以获得更长期的预期,从而更有动力进行农业投资和改良。
这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也事关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基。
29省份开展二轮延包整省试点,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治理思路:以“大稳定”守住底线,以“小调整”回应现实,以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流转。
把工作做细做实,既要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也要用制度和程序为公平公正“上锁”。
唯有让群众看得见规则、感受到公正、获得可预期的权益保障,延包才能真正成为稳预期、稳生产、稳治理的长久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