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叫陈某的人,他是个摄影公司的法人。从2024年开始,他利用为儿童拍照的机会,跟家长商量好了“互免约拍”,就是他给小女孩拍照,家长同意他把照片发到社交平台上宣传,双方都不收钱。结果呢,陈某竟然把这些女童的照片和视频在网络社交群里乱发,还配上一些很不恰当的文字,吸引那些买家来看。因为这样做,他总共赚了一万多块钱。他怎么可能想得到,这个行为居然会侵犯那么多未成年人的人格权,也损害了公共利益。所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就把他告上了法庭,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这个案子是在2026年3月18日宣判的。法院方面派出了七个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来审理这个案子。审判长是上海一中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庭长凌捷。 法院判陈某必须永久删除手机、电脑和移动硬盘里所有侵犯未成年人人格权的照片和视频。同时还要在正义网上向社会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给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用。 这就是上海首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了。因为现在互联网跟日常生活贴得很紧,小孩子的成长过程也跟网络密不可分。网络空间如果不干净的话,肯定会影响到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所以对于这种利用网络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劣行为,我们必须坚决零容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才行。司法机关、家庭、学校、社会还有网络平台都要各司其职、合作才行。要从根本上切断利益链才行。 而且呢,孩子们和他们的监护人也要多注意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啊!只有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让孩子们真正生活在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