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的规矩都定好了

听我说,2026年2月27日这天,应急管理部特地开了个会回答记者的提问,李豪文司长当时在台上也在场。其实大家都知道,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果,社会上的人是特别关心的。既然公开是保障大家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警示教育的好办法,那《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早就把该公开的规矩都定好了。虽然国务院层面负责的那些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都全文发出去了,可到了地方上,很多该公开的或者没公开的情况还是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下一步我们决定这么干: 首先是挂牌督办。对于那些重大的、典型的或者别的有代表性的事故,直接把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安委办的牌子挂上去。一边盯着让它赶紧结案,一边逼它赶紧把报告发出来。剩下那些较大或者一般的事故,就分别让省级和市级的安委会去督办,反正就是一句话:能公开的必须都得公开。 然后是调度核查。我们会时不时地去地方上抽查一下、问问情况。要是发现报告没发出来或者发得慢,马上就跟踪着去催,同时还得通报批评。 还有就是考核巡查。这事儿得一直盯着不放,把调查报告公开情况写进中央的考核内容里。要是地方政府不履行属地责任、不公开或者发得慢,扣分是跑不掉的。 最要紧的是绝不能干那种公布几天就又撤回的蠢事。 还有种情况更过分:有些地方根本不把生产安全事故当回事,非说是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或者意外事件。这种违规定性的行为,我们是要按统计造假来严肃处理的。 最后还得提醒一句:如果报告里有些内容涉及法律规定的机密信息,那当然可以依法处理后再发出去。但绝对不能拿这个当借口把报告一扣就扣死了。 说白了,咱们公布这些报告就是为了给大家敲个警钟:用鲜血换来的教训不能再让鲜血去验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