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意见 为弱势群体民事诉讼提供司法保障

【问题】近年来,一些民事纠纷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当事人维权仍面临“起诉难”。有人缺乏法律知识和证据意识,不熟悉诉讼程序;也有人受经济压力、行动不便或心理顾虑影响,对走进法院心存担忧。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赡养扶养纠纷、家庭暴力受害人救济、未成年人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常见权利受损明显、维权成本较高、双方力量不对等等情况,更需要可获得、可操作的制度支持。 【原因】从司法实践看,“起诉难”往往由多重因素叠加造成:一是弱势群体取证能力有限,工资发放记录、用工关系证明、医疗鉴定材料等关键证据多掌握在单位或第三方机构手中,个人获取困难;二是部分侵权或违约行为具有隐蔽性、持续性,如家庭暴力、监护侵害,受害人对外求助成本高,也担心遭遇二次伤害;三是部分当事人经济能力不足,难以承担律师费、鉴定费以及往返等支出;四是一些当事人对公力救济渠道不熟悉,或对诉讼风险判断失准,导致维权意愿难以转化为实际行动。 【影响】完善民事支持起诉制度,有助于把“纸面权利”更顺畅地转化为“现实权益”。对个人而言,可降低维权门槛,增强依法维权信心,减少因拖延造成的权利损失;对社会而言,有利于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稳定劳动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领域的预期;对司法而言,通过明确支持起诉的范围、程序和协作机制,可推动案件办理更规范、更透明,形成“检察支持+法院审理+法律援助衔接”的工作合力。 【对策】此次两部门印发的指导意见,围绕“谁可申请、如何申请、支持什么、如何支持”作出细化安排。意见明确,民事权益受损且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无法或不敢独立起诉的,检察机关可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支持起诉。适用情形聚焦重点群体和突出问题,包括: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导致生活困难而追索扶养费、赡养费;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残疾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等。程序上,当事人申请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确有书写困难的,可口头申请,由检察机关制作笔录。意见同时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愿,当事人依法享有民事诉讼权利与实体处分权,防止出现“替代当事人诉讼”。在支持方式上,检察机关可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对接法律援助、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依法调取相关材料,并在依法自愿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和解。针对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且相关组织和个人未提起诉讼的情形,意见提出可督促、支持依法起诉,完善保护链条。证据责任上,原则上起诉与受理条件所需材料由当事人收集;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支持,兼顾效率与程序规范。 【前景】随着指导意见落地实施,民事支持起诉有望劳动报酬、家事纠纷和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下一步,关键是让制度从“能用”变得“好用”:一上,加强检察机关与法院、法律援助机构、工会及妇联等组织的协作联动,形成线索发现、咨询评估、证据支持、诉讼衔接的工作路径;另一方面,提升基层对“支持起诉”适用边界的把握能力,既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及时支持,也避免泛化适用、增加不必要的程序成本。同时,可通过普法宣传和典型案例释法,提升公众对工资支付凭证留存、家庭暴力取证与求助渠道等的认识,从源头减少维权障碍。

保障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支撑。两部门出台民事支持起诉指导意见,为“有理却无力”的当事人提供更清晰的救济路径,有助于他们跨过诉讼门槛、依法解决纠纷。面向未来,只有持续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协同保障水平,才能让维权更有依靠,让法治保障在具体案件中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