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强化动力电池全周期管理 数字身份证制度筑牢回收防线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已成为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16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从源头管控、全程追溯、规范利用等多个维度构建监管框架,标志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管理进入制度化、精细化轨道。

伴随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首批投入使用的动力电池已陆续进入退役周期。

相关机构测算显示,到2030年,我国单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突破100万吨。

这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稀缺金属资源,同时也含有氟化物等有毒有害成分。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指出,若缺乏规范回收处置,既会造成环境污染,又将导致宝贵资源流失,给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带来双重压力。

针对当前废旧动力电池流向不清、非法拆解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作出多项创新性规定。

其中,"车电一体报废"要求格外引人关注。

按照新规,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携带动力电池,否则将被认定为车辆缺失。

这一规定旨在从源头封堵动力电池非法流失渠道,切断违规回收利益链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特别说明,该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等特殊情形,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不再使用"梯次利用"这一长期存在的行业概念。

过去一段时期,部分企业将退役动力电池经检测分类、拆分重组后,制成新电池产品应用于通信基站等领域。

然而市场实践表明,此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企业与消费者难以辨别合格品与不合格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王鹏强调,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任何方式生产的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质量标准,并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领域。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总经理龚进峰表示,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电池,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既能规避潜在风险,又可满足电池产业对原材料的迫切需求。

为破解监管难题,管理办法建立起"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全渠道管理覆盖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全链条监管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责任;全生命周期追溯则依托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为每块动力电池建立数字身份证。

数字身份证制度是此次管理办法的核心创新。

该制度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串联起电池从生产到报废的全过程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设统一信息平台,采集动力电池编码及流转信息,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撑,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技术保障。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正在释放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司长朱美娜介绍,通过推进相关标准实施应用,部分企业已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在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管理办法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既关乎生态环境安全,也关系关键资源保障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规以“车电一体”堵漏洞、以数字身份证强追溯、以标准和禁限领域划红线,释放出以制度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治理能力的明确信号。

随着配套细则和执法监管不断完善,动力电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如何用得安全”将更可控、更透明,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坚实的循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