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礼代表建议修订完善中医药法:以更高水平法治护航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作为我国中医药领域第一部基础性、全局性和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自实施以来,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指出,该法的出台有力推动了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了服务能力,促进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整体水平的提高,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特色优势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随着中医药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现行法律框架也暴露出一些不适应之处。

张伯礼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其一,中医药法治体系尚不完善。

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存在空白,传统知识保护、全产业链监管等领域的法治保障明显不足,亟须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体系。

其二,法律贯彻落实还不到位。

地方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履职责任未能层层压实,协同推进机制不够畅通,院内制剂备案等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制度的落地见效不理想。

其三,法律监督保障部分不完善。

现有法律责任条款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具体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刚性约束力度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张伯礼提出了系统的修订完善建议。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立法导向。

在法律总则中明确"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立法目的,将"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等要求细化为具体法律规范,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更加明确的法治指引。

其次,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与评价制度。

这是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建议将中医药经典教育与临床实践能力培养作为院校教育的基本要求;完善师承教育制度,明确其法律地位与规范要求;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医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核心评价内容;进一步完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加强中药全流程监管,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建议系统规定中药质量全流程监管要求;明确中药材种植养殖的规范化要求及监管职责,建立道地药材保护制度;强化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监管,完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审评审批制度;优化院内制剂的管理和报备程序。

第四,加强科研体系和能力建设。

增加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的法律条款;明确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专门保护;强化中医药基础研究,开展循证医学研究,不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

第五,加大中医药发展保障力度。

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结算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相衔接,完善中医药参与应急管理的制度保障。

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的瑰宝,其振兴发展既需要守正传承的定力,更呼唤与时俱进的魄力。

在建设健康中国的时代背景下,通过法治手段破解发展瓶颈,既是保障民生健康的现实需要,也是增强文化自信的战略选择。

当古老智慧与现代法治理念深度融合,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