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昆高铁昭通隧道突水突泥致7死4伤 调查认定风险管控失效并建议追责12人

根据昭通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的调查报告,2025年7月12日12时10分许,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云贵段昭通隧道3号横洞8#横通道正洞大里程作业面发生一起突水突泥事故。

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受伤人员经治疗已全部痊愈出院。

这起事故再次警示高风险基础设施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事故发生前已有明显预警信号。

调查显示,7月10日8时30分,隧道掌子面出现围岩破碎、掉块、渗流水等异常现象,施工单位随即停止作业并设置警戒。

11日,四方联席会议决定暂停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工程暂停令,设计单位下发风险预警单。

这些措施表明相关单位已识别到潜在风险。

然而,12日6时40分许,相关人员陆续进洞值班作业,仅4小时后便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时,掌子面突发突水突泥,涌出突泥物约0.6万立方米、水量约10万立方米,将11名作业人员冲至距掌子面200余米至700余米处。

这一突发性灾害的强度远超预期,反映出隧道施工面临的地质条件复杂性。

调查认定,强降雨、可溶岩、构造破碎带、高位富水体等因素综合作用,增加了突水突泥的隐蔽性和突发性。

调查报告指出,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多个环节的管理缺陷。

施工单位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存在异常工况处置不力、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充分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监理单位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同样未及时发现隐患。

这表明从施工到监理的全链条风险管理体系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责任追究,调查组建议对12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其中,项目经理部的经理、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3人,以及监理项目部的项目总监、隧道专监2人由昭通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此外,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将对相关履职不到位人员予以处理。

在事故中不幸遇难的项目经理部副经理侯某,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这起事故反映出当前部分重大工程项目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是风险意识不够深入,虽然识别了风险但防范措施不足;二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质效有待提升,发现问题与消除问题之间存在时间差;三是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加强,面对突发异常工况反应不够迅速有效。

这些问题在高风险、高难度的隧道施工中尤为突出。

每一起重大事故都是对发展方式的深刻拷问。

渝昆高铁事故用生命的代价警示我们:在追求基建速度的同时,必须坚守安全红线"。

当前,我国正处交通强国建设关键期,唯有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管、应急处置全链条,方能真正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