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最新公示,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经营者集中案已进入公示期,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至1月29日。
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该并购交易获得监管部门初步认可,即将进入最后的审查阶段。
根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显示,此次交易采取两步走策略。
首先,逐越鸿智与现控股方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收购嘉美包装29.90%的股份。
在此基础上,逐越鸿智将启动部分要约收购程序,计划再收购嘉美包装约25.00%的股份。
两步交易完成后,逐越鸿智将持有嘉美包装54.90%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单独控制人。
嘉美包装是食品包装领域的重要企业,主要从事三片罐、二片罐、无菌纸盒包装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同时提供多品类饮料灌装服务。
该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饮料、啤酒等消费品行业,在食品包装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交易前,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持有嘉美包装45.78%的股份,对其实现单独控制。
此次股权转让意味着嘉美包装的控制权将发生重大变更。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这次收购反映了食品包装行业的整合趋势。
随着消费品工业的升级和包装技术的不断进步,食品包装企业面临着提升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的压力。
通过股权收购实现产业整合,可以整合优势资源、提升技术水平、拓展市场覆盖面。
逐越鸿智作为收购方,其进入食品包装领域表明社会资本对该行业的看好,预示着行业可能迎来新一轮的资本运作和优化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交易需要经过反垄断审查程序。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重点关注交易是否可能排除、限制竞争,防止形成垄断格局。
本次收购案进入公示期,说明监管部门已初步认定该交易不存在明显的垄断风险,符合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从交易结构看,逐越鸿智采取协议转让加要约收购的方式,体现了规范的市场化操作。
这种做法既尊重现有股东的利益,也为其他股东提供了参与交易的机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范。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可以对该交易提出意见或建议,这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充分的信息参考,有助于做出更加科学、理性的决策。
此次股权收购案既是企业战略布局的体现,也是观察国内食品包装行业竞争生态的重要窗口。
在反垄断审查的框架下,市场期待这一交易能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避免形成垄断壁垒,最终惠及消费者与产业链上下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