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2月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为了给企业营造更好的法律环境,强调要用法治手段规范执法和司法活动。最高法督察局局长廖向阳介绍了一批保护企业权益的典型案例。许昌胖东来商贸集团和其法定代表人于某来起诉柴某前、温某国等人的商业诋毁和名誉权纠纷,就是其中备受关注的一个案子。这次事件起因是从2025年3月开始,柴某前利用温某国的抖音账号“柴怼怼”,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大量针对胖东来公司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和于某来个人名誉的视频内容。这些视频内容并非事实依据,而是充满恶意抹黑、诋毁甚至侮辱诽谤性言论。发布者的目的是通过制造争议话题吸引流量,给相关商业活动带来利益。面对持续的网络攻击,于某来也曾通过网络渠道回应。2025年4月25日,许昌胖东来公司和于某来把柴某前、温某国以及两家涉案珠宝公司一并诉至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600万元等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的行为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舆论监督和商业评论范围。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求,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相关视频,在账号发布致歉声明,并连带赔偿胖东来公司和于某来共计260万元。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未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列为参考案例。这次案件说明了法治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自媒体平台编造虚假信息来恶意诋毁优秀企业或知名企业家。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特定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此案体现了以下司法理念与实践:牢固树立“网络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理念;精准厘清正当行为与违法侵权的界限;全面追究侵权责任创新运用司法措施;彰显司法保护产权与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坚定立场。通过这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给全社会传递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空间实施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