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鸡爪已经变成了零食界的顶流,每年有中国人把超过200亿只鸡爪给吃下肚,但这个嗜好可不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早在1199年,陆游就曾在他的诗中写到过吃鸡爪子的事。这种在北宋时候就已经是百姓饮食里常见的菜肴,被人用来送别朋友或者日常聚餐。就像北宋诗人梅尧臣在给田遵古送行时,就在宴席上摆上了既有鸡爪子又有猪蹄子的菜。而在古代,《吕氏春秋》和《淮南子》都记录了一个故事:战国时期齐国的齐景公非常爱吃鸡爪,每次要吃掉好几千只脚掌(现在叫掌中宝),公卿们也跟着效仿,导致鸡价飞涨,御厨没办法只好用鸭爪代替。大夫高虿和栾灶对此很不满,加上庆封执政霸道,两人便找机会发难。最终庆封带着族人逃亡他国,庆氏一族也跟着倒霉。这大概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齐国血案”。 除了史书里的记载,唐人的段成式在《酉阳杂俎》里也提到过鸡爪与猩唇齐名。到了明代,人们干脆把鸡叫做“凤”,鸡爪也就顺理成章变成了“凤爪”。清代美食家袁枚认为这体现了中国饮食文化中把不好的食材变得好吃的智慧。 中国食客食用鸡爪的最早文字记录是在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里。当时齐景公对鸡爪非常痴迷,一顿饭要吃掉几千只脚掌。后来西汉时期的《淮南子》也记载了这件事。虽然这些描述有些夸张,但从中可以看出在先秦时期鸡爪已经是贵族们饭桌上的美味。《遵生八笺》里把鸡爪与熊掌、粝饭、藜蒸放在一起比较,说它们同样能让人吃饱。 在那之后就有了各种历史演义。《东周列国志》里提到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公卿们纷纷效仿把鸡爪当作上等食品。这种风气导致鸡价上涨,皇宫里的储备不够用了,御厨只好用鸭爪来顶替。侍奉齐景公的大夫高虿和栾灶对此很不满意。当时执政的是庆封,两人觉得庆封太霸道竟然连国君的饮食都克扣。不久之后两人就找机会发难把庆封给赶跑了。庆氏一族因此受到连累很多人枉死。这就是“齐国血案”的经过。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早在先秦时期鸡爪就已经被端上贵族的餐桌。后来人们常常把它和猩唇放在一起谈论。唐朝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说过孟子说过的熊掌、生鱼还有吕氏春秋推崇的鸡跖、猩唇都是美味佳肴。 因为鸡爪味道鲜美又耐嚼,很多人喜欢在聚餐或者送别的时候郑重其事地端上桌。北宋诗人梅尧臣在送别田遵古秀才时写下了“鸡跖间豚蹄”的诗句。南宋陆游也是个吃鸡爪子的人他在1199年写下了一组诗其中就有“鸡蹠豚肩异味重”的句子。 明代时候鸡被称为“凤”《明宫史》里提到大典礼上有炮凤烹龙的说法其实凤指的是野鸡但后来因为野鸡不好抓就用家养的公鸡代替久而久之公鸡就成了凤所以鸡爪也变成了凤爪。 明清时期俗文学很发达鸡爪常出现在文学作品里成为描绘市井生活或者富庶人家宴会的一笔。比如《金瓶梅》里写宴席上有“鹅鸭鸡蹄”《红楼梦》里凤姐讲茄鲞的做法时也提到了用炒的鸡瓜拌茄鲞这里的鸡瓜就是去骨的鸡爪。 虽然鸡爪没多少肉但因为被齐景公喜欢被写进史书后来还被称作凤爪登大雅之堂这正好体现了中国饮食文化中把普通东西变成宝贝的理念就像袁枚说的那样善于烹调的人能把无味的东西变有味能把废弃物变成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