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搞了个新规,叫《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把超过1440万户的市场主体给围住了,这是个大利好。作为咱们经济大省,山东的民营户已经破了1440万,在稳住饭碗、搞创新、卖东西这些方面可顶大用了。这次的新规出台,算是山东在搞法制化营商环境上走了一大步。这个条例把大家一直说的痛点问题给拎出来,用清单的形式明确说了九类不能干的事,像投标、采购里搞所有制门槛或者地方保护这种隐形的墙都不让设了。这规定不光是听国家的话,把全国大市场建起来,更是让地方法规里把平等保护的原则变成了能操作、能监督的实在条款。 从设计来看,条例有三个很亮眼的地方:一是把“竞争中性”这原则写进了地方法规里,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得资格标准都统一;二是建立了个前置审查程序,从一开始就挡住那些不让民企进场的政策;三是加重了法律责任,谁违反规定了就要受罚被问责。法律圈的人觉得,这种既限制又有程序约束最后还能追责的立体管法,能帮着打破那种明明说好开放但进去又卡人的“玻璃门”、“旋转门”。 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山东这次在新规落地当天就把反馈机制给打开了。通过手机客户端还有热线这两条路来听大家说话,企业要是觉得执行不顺畅就提出来,觉得细则有问题也能建言献策。这就叫立法和问效一起干,说明治理思路变了,不再光听政府的,还把市场主体当成营商环境好不好的评判者和参与者。 收到的意见会分类处理:咨询类的立马有人回答;提建议的先存着以后改;发现违规的线索就交给监管部门查。看大趋势这块,山东这次立法有两个榜样作用:一是听了中央的话去促进民营经济壮大;二是建了个“政策—反馈—改进”的动态调正机制,给别的地方做了个流程参考。数据也说了,2023年山东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54%的税和70%以上的技术成果。这次精准施策肯定能把这股子巨大的潜力给激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施行后,不光是稳住了大家对市场的信心,也是亲清政商关系的新探索。随着条例和反馈机制一起推进,山东正在向一个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的市场环境靠近。这不仅能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是推动市场化改革、让自己更有劲儿的关键一步。以后怎么把条文上的“禁止”变成实际上的“通行”,还得靠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多沟通、多互动来共同想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