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呐,3月8日这天,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了一个挺有意思的建议。她认为,咱们在官方文件里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这其实是很有必要的。把这两个词换一换,虽说看起来简单得很,改个红头文件、换个小区门口的牌子分分钟就能搞定,可实际上背后的观念变化才是最难的。你想想看,这两字之差,到底差在哪儿?业主开车回不了自家小区、报修没人理、公共收益也不公开……这些事都被大家抱怨了好多年了。归根结底啊,这问题就是物业到底是管人的还是服务人的?说实话,现在不少物业还是觉得自己是个管理者,对业主指手画脚的样子太重。你交钱的时候他们是爷爷,让他们干点活那可就难咯。明明是业主出钱买的房子,物业反倒把小区当成了自己的地盘。长此以往,大家心里哪有信任感?原本该和和睦睦的邻居关系就变成了对立的双方。 所以啊,“管理”和“服务”这两个词的变化不仅仅是换两个字那么简单。咱们得把这个关系给摆正了。业主明明是主人嘛,物业不过是受雇来干活的人。可现在经常搞反了呀,管家说了算,主人反倒回不了家。这就得靠樊芸代表提的这个建议来提醒大家:物业的权力是业主给的,责任也是业主托付的。光换个名字没用啊!关键是得有实实在在的改变。该公开的账目得公开出来,该修理的东西得赶紧修好。要是还像以前那样老样子不变,牌子再好看也没用。 说白了,一个好的小区不光要有楼和墙,更得有人情味才行。物业多点耐心、少点生硬劲儿;多做点主动的事、少一点推三阻四的动作。很多矛盾其实都能解决的。停车难、维修慢这些问题其实都是小事儿嘛。只要站在业主的角度上去想办法去处理,肯定能找到路子。反过来也是这样的道理:物业真心服务了业主才会理解配合嘛。要是达到了这种程度的话,你叫它“物业管理”还是叫它“物业服务”还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