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第3(39) 条的定义能不能套上去

你问我自然界中的物质需不需要去做注册。假设我有个想法,想从自然环境里提取某种东西,那我就必须把这东西本身给注册上吗?不用,根据《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也就是咱们常说的REACH,只要这个物质在自然环境中本来就存在,并且没有发生化学变化、不被67/548/EEC指令认定为危险物质、也不是高度关注物质的那一类,那它就能免于登记的义务。不过,你要是打算给它搞点工艺处理,得先看看自己选的工艺是不是符合REACH第3(39)条里列出来的那些种类。 如果符合的话,这东西照样能算是自然存在的不用登记的物质。REACH第3(39)条里提到的工艺很多,比如用手或者机器去弄它、在水里溶解、通过浮选法、用水或者蒸汽蒸馏去萃取、单纯加热把水分除掉以及从空气中吸收这几种情况。 但有个例外情况得注意,要是你使用除了水之外的溶剂去萃取,比如用六烷或者乙醇这种东西,那这个过程就不在REACH第3(39)条的涵盖范围内了。用这些溶剂弄出来的物质就不能被看成是自然存在的物质了,也不能依据REACH附件V第8点的规定豁免掉注册这步。 举个例子吧,比如薰衣草油是通过蒸汽蒸馏从薰衣草花里面弄出来的(这花本来就在大自然里长着呢),蒸馏之后油和水很容易就分开了。因为这种提取过程正好落在REACH第3(39)条的描述里,所以薰衣草油就能被当作一种自然存在的物质来看待。 再看相反的情况,像菊油是从菊花的花朵和叶子里用酒精和水混合溶剂给弄出来的(这部分材料也是大自然里有的),比例大概是1比10。这时候就不能把菊油当成是一种自然存在的东西了。 总结一下这个事吧,主要是要搞清楚自己用了什么工艺步骤,然后看看REACH第3(39)条的定义能不能套上去。这个责任得由生产商自己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