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教育大家的好案例啊!

前阵子我听了一个故事,是关于口头约定引发的纠纷。有个人叫哈某,给老板张某开挖掘机,在马家滩镇进行紧急抢修工作。因为活儿紧,双方就口头约定好,没有签合同。谁能想到,作业时挖掘机侧翻掉进了基坑里,把管道给砸坏了,这下好了,双方的信任也没了。哈某觉得是张某指挥失误导致他翻车,而张某说根本没指挥,双方争执不休。事情闹得挺大,1个多月前的一场意外让哈某损失了20多万元,心里很难受。灵武市司法局马家滩司法所的所长郭虎贤带领调解员来处理这件事。他们把现场调查了一遍又一遍,给目击者核实情况。经过努力,他们找到了关键证据:确实有人在场指挥。这个发现让张某和厂区负责人无法反驳。调解员就联系了修理厂评估损失,维修和施救费用加起来大约是20万元。接下来就开始调解了。调解员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条款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给他们解释。“老哈你开这么多年车要注意安全啊。”“张总现场指挥失当也得认。”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终于和解了。张某一次性赔偿哈某10万元。拿到转账提示音后,两个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这件事告诉我们做生意不能只靠信任还得讲法治,把口头约定写在纸上才能解决问题。这真是一场教育大家的好案例啊!任金花编辑,黄苏平校对和袁茜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