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可好了,浩杰编辑告诉咱们一个大事。个人贷款新规马上就出来了!你签合同时明明只看到6%的年利率,结果到了还款期,发现背后还有一大堆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真是把我们坑得不轻啊。为了让大伙儿心里有个底,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3月15日联合发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这规定要求银行这些放贷机构得向咱们展示一张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把所有费用都给列出来。 你说说现在个人贷款市场发展得多快啊,可这方面的信息披露却乱得一塌糊涂,既容易让人误解引发纠纷,又影响了利率政策的效果。所以这监管规定真的是及时雨啊,就是要促进行业更规范更健康。这个规定可没留什么情面,不管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还是小贷公司,只要做个人贷款业务的都得遵守。大家手里拿的钱到底花在了哪里得清清楚楚。 规定里把所有跟贷款相关的费用都算进去了,正常还款要交的利息、分期费、增信服务费等等这些没问题,连违约时要交的罚息这种可能发生的成本也都要算进去。而且借款人得把这些费用项目、怎么收、收多少(折算成年化利率)还有谁来收这些都给看清了。最重要的是得告诉借款人一句硬话:除了列在这张表里的钱外,机构或者合作方不能再收其他乱七八糟的费用了。 具体到操作上也有讲究。要是去网点现场办贷款的,那必须在签合同或者办分期之前,让借款人在这张明示表上签字确认;要是在网上办的就得弹个窗出来,让借款人有时间仔细看看。如果是在线上买东西分期付款的话,支付页面也得大大方方地把这些信息露出来。 这个新规的力度真的是不小。大家要注意哦,这可是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新老划断”就是说新增的业务必须得按这个要求来做明示工作。以后借钱可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