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在即丹东严查"失驾"上路 依法严惩并提醒驾驶人守住安全底线

春运作为全年交通运输最繁忙的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近日,丹东交警部门春运前夕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集中查处了一批"失驾"违法驾驶人员——这个行动再次警示社会各界——无证驾驶和"失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容小觑。 所谓"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醉酒驾驶、吸食毒品、交通肇事或违法记分达到12分等原因,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或吊销,从而暂时或长期丧失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与普通的无证驾驶不同,"失驾"人员曾经具有驾驶资格,但因各种原因失去了这一资格。然而,部分"失驾"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仍然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 根据丹东交警部门的查处记录,在2026年1月22日至26日期间,共有12名"失驾"人员被查获,其中5人为营运出租车驾驶人。这些违法驾驶人员的共同特点是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而被注销,但他们仍然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王某、李某、原某、于某、许某、张某等人分别在宗裕城小区路段、锦山大街、201国道、火车站等地被交警查获。根据对应的法律规定,这些违法驾驶人员均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这些违法人员之所以被查获,得益于现代交通管理的大数据技术应用。在大数据时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信息已经实现全国联网,交警部门可以通过车牌识别、卡口监控等技术手段,快速发现和查处"失驾"违法行为。任何试图逃脱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最终都会被这张"天眼"网络所捕获。 "失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三个上。首先,无证或"失驾"驾驶人员不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更容易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驾醉驾、使用假牌假证等其他重点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其次,这类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较差、驾驶技能欠缺,驾车上路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第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相关损失,受害方的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加重双方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不容忽视的是,本次查处中有5名营运出租车驾驶人属于"失驾"人员。这一现象更加令人担忧,因为营运车辆每天接载大量乘客,"失驾"出租车司机上路行驶,不仅威胁自身安全,更直接威胁乘客的生命安全。这提示有关部门和出租车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人驾驶证有效期的监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防止"失驾"人员继续从事营运活动。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或驾驶证暂扣期间,切勿驾驶机动车。同时,车主也不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或"失驾"人员驾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社会应当形成共识,共同抵制无证驾驶和"失驾"违法行为。

驾驶资格是法律红线,更是生命安全的保障。在技术监管日益完善的今天,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应遵守规则。春运期间,唯有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安全,才能确保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