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某和朱某住对门,住在1103房的朱某为了方便自己,在客厅划出个小空间当厨房,还把原来的墙给砸了。厨房排烟直接顺着通风井跑出去,这可把住在1203的车某呛得不轻。朱某说自家油烟排向走廊,门锁得严实呢,油烟怎么可能飘到车某家里去。 这事闹到了法院,大家都很关注该怎么处理这种邻居间的麻烦事儿。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指导意见,说遇上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情况,像空调热风或者是油烟呛人这类事,最好直接到现场感受一下。 法院决定组织双方到现场看个究竟。他们选了个没人做饭的空档,在朱某现有的小厨房里头现场炒辣椒。结果没多一会儿,在车某家里就能闻到浓浓的辣椒味儿。这就说明朱某的改建确实让油烟飘进了对门家里。 法官觉得朱某是方便了自己,但不能损害邻居的正常生活。根据这次现场实验的结果,法院认定车某被熏到是因为朱某擅自改了厨房的位置。现在证据已经很充足了,用不着再去做什么鉴定。 最终法院判了朱某得把厨房搬回原处,还得把墙上的洞给补上。这个案例被收录进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库里头。魏哲哲整理的这篇报道告诉咱们个道理:遇到当事人自己没法证明的事实时,法院可以通过实地察看或者搞个小实验来定夺。要是根据生活常识就能把事实搞清楚,那就没必要非要去启动鉴定程序不可。